浙江在线杭州12月24日讯(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钟轩)20岁,正是人生最花样年华的时刻,但来自四川的“90后”小情侣李某、林某却走上了贩卖毒品的不归路。在短短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李某和女友林某二人贩毒数量竟高达8000余克。
日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女友林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岁的林某一直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穿名牌开宝马,风风光光享受人生。就在她一直渴望天上能掉馅饼的时候,出手阔绰的熊某“适时”出现,禁不住熊某的一番花言巧语,林某相约19岁的男友李某铤而走险为熊某“开路”,从四川来到温州,帮熊某干起了贩毒的勾当。
二人来到温州,找到租住处后,李某就在熊某的指使下,先后十余次前往广东的汕尾、东莞等地,购得大量的毒品冰毒和海洛因,藏匿于暂住处,然后,按熊某的要求,伙同林某,向下家出售毒品;并收取部分的毒资交给熊某。期间,李某、林某二人向他人出售的毒品,总计冰毒3747.5克、海洛因2721.5克。
2012年5月7日,二人受熊某的指使而一起去广东。俩人分别在广东东莞购买了海洛因、在广东汕尾购买了冰毒后,分别携带毒品,乘坐长途汽车回温州。
5月9日上午,长途汽车抵达温州汽车站时,二人被公安人员逮了个正着,其携带的毒品海洛因973.6克(海洛因纯度为54.8%)、冰毒1001.2克(甲基苯丙胺纯度为76.8%)均被缴获。5月11日,公安人员在二人的暂住处缴获了毒品海洛因6.43克(检出海洛因成分)。
法院认为,李某、林某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李某、林某共同为熊某贩毒,其二人的贩毒犯罪行为,应由其二人共同承担罪责。李某和林某贩毒数量达8000余克,虽受熊某的指使,但去外省购毒运抵温州,对毒品进行藏匿及保管,向下家送去毒品,收取毒资并向毒枭熊某交付,均由李某和林某独立完成,李某和林某行为积极,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均应严惩。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