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24日讯(记者 潘杰)记者今天从铁路部门获悉,在废除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后,2013年1月1日起火车票价将相应下调。
1951年6月24日,政务院(国务院前身)财经委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施行,规定每张火车票含有2%的强制保险。需要注意的是,基本票价是指普通旅客慢车(即绿皮车)的硬座票价,强制保险费是按基本票价的2%计算,而不是全部票价的2%。
记者了解到,在取消强制保险后,铁路部门将采取适当缩小票价计费单位,降价幅度等于或大于强制保险费的处理方式,也就是将旅客票价最小计费单位由1元调整为0.5元。
但凡强制保险费不足0.5元的,票价相应降低0.5元;超过0.5元、不足1元的,票价相应降低1元。除实行公交化票价的线路外,每张火车票的票价都会有所降低,最少扣减额0.5元,最多的为4元。
调价结束后,2013年1月1日以后的车票将于25日8点恢复预售,网络售票和电话订票仍为12天(含当天),代售点和车站售票窗口为10天。
铁路部门表示废除强制保险后,旅客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属于铁路运输企业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