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29日讯(通讯员 高晓晓) 近日,浙江省农业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本着优势互补、积极有效、共促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杭州签署共同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浙江农业现代化建设合作协议。省农业厅厅长史济锡、副厅长叶新才、总农艺师王建跃,副巡视员蔡元杰,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行长徐勇、副行长倪贤孟等领导,以及双方有关单位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省农业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合作协议的签约,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浙委[2012]118号)和农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农计发[2012]24号)文件精神,是加大金融信贷资金支持浙江农业现代化的有效举措。
双方协议围绕浙江农业现代化目标任务,将农业厅组织协调优势和国开行省分行融资服务优势相结合,创新农业融资服务机制,加大信贷支农力度,重点支持浙江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并在提升农业产业,发展现代种业,推进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等领域加强合作,促进我省农业发展层次全面提升。双方确定从2013年开始,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当地积极性高的市、县先行试点,探索完善合作机制,不断积累经验,并逐步扩大覆盖面。双方还就合作原则及机制、合作方式达成共识。
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发展,将以规划为引领,按照成熟一批、储备一批、支持一批的原则,确定支持项目和环节,实现规划实施与融资服务的有效衔接。并采取更为灵活的融资模式,根据不同支持项目确定融资期限和还贷方式,有效放大支持效果,共同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力争到2015年开发性金融对浙江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信贷规模达到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