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6日讯(记者 张冰) 交通事故中一方被认定酒驾,在一般人的概念中,肯定会认为酒驾方要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天台网友袁先生就遇到了烦心事:他开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尽管对方司机酒驾而且无证驾驶,但交警还是认定袁先生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酒驾方只承担次要责任。
“哪有这样的事情!”袁先生认为,天台交警在处理此事方面不公正,故意偏袒酒驾方,为此他向台州交警支队提出复核。
雨天行车发生事故 交警认定酒驾方承担次要责任
事情发生在2012年11月8日,当天晚上6点多,袁先生开车从天台赤城街道坑边村驶往天台福溪街道莪园方向,在准备驶入104国道过程中,与迎面开来的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交警很快赶到现场,先后检查了双方的驾驶证,并查验是否酒驾。检查出来的结果让袁先生很吃惊:对方司机许某居然无证驾驶而且涉嫌酒后驾车。
后来,天台交警大队又委托台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许某在事故时血液的酒精含量进行检测,证明许某在事故时血液的酒精含量为3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对于赔偿问题,双方始终没协商出个结果。12月17日,天台交警大队出具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袁先生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而许某因为无证驾驶而且酒驾承担次要责任。
袁先生说,交警称他承担主要责任的理由是他在驶入104国道时,没有靠右行驶。
“那条路是双车道,当时天正在下雨,旁边的摩托车和电瓶车很多,我确实没有靠右行驶,但还是在自己的车道内开车啊。对方突然逆向转弯转过来,速度而且很快,才出事的。”袁先生感到很委屈,也很不公平。
12月18日,袁先生向法院申请对许某进行财产保全,并向台州交警支队申请对天台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复核。
天台交警回应质疑:路权相对更重要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天台交警大队,对方也给出了回复。回复称,袁先生驾驶车辆自城区道路驶入104国道线前,由于未靠右侧车道行驶,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
同时,天台交警大队对于许某酒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经作出拘留7天,并处罚款4000元的处理结果。
“路权相对来说更重要。”负责处理此事的袁凯锋警官说,事故当时发生在三岔路口,是有道路标线指引的,袁先生在驶入国道线过程中应该靠右慢慢并线,但实际上他并没有靠道路右侧行驶。
袁警官也告诉记者,周一会将把相关卷宗递交支队,进行复核。按照规定,台州交警支队在1月18日前,将给出复核结果。
律师说法:网友可提起行政诉讼
天台交警认定袁先生没有按规定行车,因此负主要责任。但袁先生认为,对方在酒驾的情况下,没打转向灯就急行转弯,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谁的行车方式有误?
对于袁先生的质疑,凯麦律师事务所的朱湘君律师说,尽管无证驾驶和酒驾都违反了交通法规,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若想认定事故责任,肯定要还原现场。
朱湘君律师认为,事情发生在三岔路口,造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素有很多。事故责任需要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来认定,不过,如果网友对于交警的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次交通事故引来诸多争议,究竟谁对谁错?对于此次事故认定的复核,记者将会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