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16日讯(记者 李利)记者今天从全省国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2年全省国税系统共计办理各类减免税188.3亿元,其中减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36.62亿元,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6.65亿元。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税金158.59亿元。
2012年,浙江国税全面落实国家增值税起征点提高政策,将增值税起征点从原来的每月5000元、每次200元调整到了每月20000元、每次500元。省国税局局长周广仁说:“通过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全省共有100.97万个体工商户受惠,受惠面达82.29%,免缴税费21.56亿元。”
为了进一步帮助小微企业减负,省国税部门还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减免小微企业所得税3.88亿元,落实小微企业免缴发票工本费政策,免收发票工本费8710万元。
“明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四大国家战略,做好政策的落实和研究。”周广仁说,根据国家政策2013免收发票工本费的范围将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纳税人,预计全年将免收发票工本费近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