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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营改增”7.4万户试点纳税人首次报税8.32亿元
2013年01月21日 07:22:50

  记者昨天从省国税部门了解到,截至1月18日,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顺利完成首次申报工作。

  首次申报税款8.32亿元

  全省(不含宁波,下同)7.4万户试点纳税人到国税机关办理了增值税纳税申报手续,占应申报户数7.45万户的99.33%,申报“改征增值税”税款8.32亿元。其中:一般纳税人1.35万户,申报税款7.08亿元;小规模纳税人6.05万户,申报税款1.24亿元。交通运输业纳税人1.44万户,申报税款0.75亿元;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5.96万户,申报税款7.57亿元。

  95%左右试点纳税人税负会下降或持平

  根据前期开展“营改增”试点模拟测算的结果,我省大约95%左右试点纳税人在“营改增”后税负会下降或持平。试点后,原适用营业税5%税率的小规模纳税人,现适用增值税3%的征收率,税负下降幅度达到40%,这对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个重大利好。

  黄津伟是江干区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他说,他们公司由于业务量小,其业务往往由自身独立完成,无对外分包业务,没有实行差额管理,按营业收入全额5%的税率计征营业税。

  实行“营改增”以后,增值税税率为3%,下降了2个点。一年下来,两三百万的营业额,可以少交4万-5万元税。“四五万元对我们这种小公司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尤其是在今年生意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他说。

  富日物流12月产值比11月少

  但上缴的税款却多了25%左右

  “营改增”首先在上海试点,并分批扩大至北京等11个省市,其中包括我省。

  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课题组曾发布了一份《2012年一季度上海服务业重点监测企业问卷调查报告》,上面指出,从行业分类看,认为税负有所增加的企业主要集中在运输仓储业。36家运输仓储业企业中,有63.9%认为税负有所增加,其中税负增加10%以上的企业占27.8%。

  造成交通运输企业税负加重原因为不同企业由于资本有机构成及投入时间存在差异,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在一定时段上不匹配。

  浙江“营改增”试点1个多月,开出了全省“营改增”试点企业第一张自行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杭州富日物流有限公司就出现了类似问题。

  富日物流的总经理范金龙说,12月份公司的产值没有比11月份高,上缴的税款却增加了25%左右。他说,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运输车辆的油费支出,因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方便或不及时,出现了不能抵扣的情况。

  按照货运公司的流程,一般都是由驾驶员现金加油后,取得加油站开具的普通汽油发票回到公司财务报销。比如说,他们要从杭州运一批货到南京,这一路上都没有办法从非试点地区取得增值税专用票,这就导致进项税额的抵扣不足。

  “当然,营改增才试点一个多月,还不能说明全部问题。我们也正将目前出现的这些问题反映给相关单位。”范金龙说。

  设立“营改增”绿色通道

  据统计,2012年12月1日我省“营改增”试点正式启动后,12月份,全省试点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30.57万份,金额170.93亿元;国税机关代开专用发票3.8万份,金额11.2亿元;纳税人通过网络发票系统开具网络发票72.53万份,金额80.88亿元。

  目前,全省148个办税服务厅(室)设置“营改增”纳税申报、代开发票窗口407个,全面实行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提醒服务;各办税服务厅设置“营改增”导税显著标志,设立“营改增”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对纳税人进行引导、辅导;同时,为纳税人提供了网上申报、上门申报、以征代报等多种申报方式供纳税人选择,并在办税服务厅配置了自助办税终端,确保“营改增”纳税申报顺利进行。

  同时,省国税部门也提醒试点纳税人注意以下有关事项:一是要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防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要按规定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以免增加税收负担;三是要正确填报《税负变化申报表》,落实财政补贴政策。

  

【专题】浙江营改增试点12月1日启动 企业减负超60亿

来源: 杭州网 作者: 通讯员 盛丽萍 记者 陶丽 编辑: 马岩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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