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31日讯(通讯员 田舍郎 鲁英)从去年11月开始,嘉兴两级法院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专项执行活动。记者今天上午从嘉兴市中级法院获悉,3个月来全市法院共执结相关案件1549件,执行到位金额5529.37万元。
拖欠劳动报酬等重点执行
专项执行活动明确将拖欠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报酬案件,涉及职工、农民工利益的工程款案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案件,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立案执行超过6个月以上的案件,以政府部门、党员、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等8大类案件,作为重点执行案件。
执结案件中,涉及拖欠劳动报酬案件有947件,执行到位金额710万余元;涉及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489件,执行到位金额1668万余元。
信息互通执行手段多样化
在执行手段上,各法院采取了强化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网上查控、特殊主体通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强制搜查、罚款、拘留等多样化手段。
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全市法院通过公安部门查控、处分车辆122辆,查控发现被执行人73人次,通过建设部门查控、处分房产181套,通过国土部门查控、处分土地使用权65宗,通过征询系统获取案件信息3059件,通过保险公司扣留保险金122件,通过工商部门冻结股权13件。
100人被拘留503人被曝光
对此,嘉兴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惠谊郑重劝诫和告诫各类案件的被执行人:“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自觉履行,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我国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专项行动中,各法院对100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对503名被执行人进行了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