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1日讯 宁海的老俞在做生意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买方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可是这银行承兑汇票经常要好几个月才能到期承兑。
老俞想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但他的公司又没这种资质。
恰好这时老俞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温州人,43岁的林某。得知林某在宁海某银行的公司账户有申请贴现的资质,于是老俞便开始和林某合作了。
老俞先把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林某的公司,接着林某以自己公司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贴现,等银行放款后,林某再把贴现款转给老俞,老俞则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给林某。
2012年12月份,老俞收到5张银行承兑汇票,跟以往一样,他打算让林某帮其申请贴现。
12月12日,老俞到宁海与徐叶部在某宾馆会合,按照他们多次合作的惯例,老俞毫不迟疑地将共计2250万元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了林某名下的公司。
下午,林某的员工徐某去银行办理申请贴现的事,老俞则在宾馆放心睡觉。4点多,徐某回到宾馆,称银行已放款。
可是通过电脑打开网上银行一查询,老俞发现林某名下公司的账户空空如也。这下老俞慌了神,马上向银行查询,才知道2200多万的贴现款刚刚被人转走了。
原来,取款人就是林某。林某不仅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生意,还在温州从事放高利贷生意。
2012年12月初因为资金链断裂,林某就动起了侵吞客户汇票贴现款的主意。
老俞追讨无门,遂报案至公安局,经查,转账成功后,林某马上将这笔巨款通过网上银行转账、POS机刷卡套现等方式转移至多个账户,用于个人消费、还银行贷款、归还个人债务等,大部分资金至今仍未追回。
近日,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已对涉嫌诈骗的林某、徐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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