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2日讯(首席记者 童俊 通讯员 李承度)新手们刚拿到烫手的驾驶证,都想开车上路过过瘾,可要是上了高速公路,就已越了雷池。根据今年1月1日实施的公安部第123号令要求,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而福建人小赖则因违反这一规定,不太光彩地成为了浙江省这一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第一人。
2013年1月1日后考出驾驶证的新手需要什么样的司机陪同
实习驾驶人准驾 |
陪同人员准驾 |
A1(大型客车) |
A1(大型客车) |
A2(牵引车) |
A2 |
A3(城市公交车) |
A1、A3 |
B1(中型客车) |
A1、A2、B1 |
B2(大型货车) |
A1、A2、B2 |
C1(小型汽车) |
A1、A2、A3、B1、B2、C1 |
C2(小型自动挡汽车) |
A1、A2、A3、B1、B2、C1、C2 |
C5(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
A1、A2、A3、B1、B2、C1、C2、C5 |
考出驾照一个多月就单独驾车上高速
3月2日上午10时55分许,嘉兴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正在申嘉湖高速公路姚庄春运服务站执勤,对进入浙江省的七座以上客车实行逢车必查。
这时,一辆闽J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进入检查区域,交警对驾驶员小赖的驾照进行检查。
交警发现,小赖初次领证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正处于实习期内,车上副驾驶位置是小赖的女朋友,没有驾驶证。
经了解,小赖为福建柘荣人,23岁,从小跟随父亲在上海经商。今年初在上海考出驾照后,他就时常借叔叔的车子练练车技。今天恰逢周末,天气也不错,小赖就带着女友驾驶这辆小型客车去乌镇游玩,没想到却被民警逮个正着。
民警问他是否知道新手上高速需要老驾驶员陪同时,小赖也说知道的,可想想自己水平还可以,就“义无反顾”地上了高速。
最终,民警依法对小赖处以罚款200元并将其带离高速公路。
据悉,这也是新交规实施后浙江查到的首起在实习期内驾车上高速无老驾驶员陪同的违法行为。
新交规针对的是今年1月1日后领新驾驶证的新手
执勤交警介绍,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至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无需老驾驶员陪同。
一旦发现处于实习期且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警方将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