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舟山3月11日讯 (通讯员 郑家华) “报一辆,浙KA9360,白色大客车,速度98公里/小时!”
“收到!”
3月11日下午4时10分,当对讲机那头传来令人惊诧的超速报警时,正在舟山跨海大桥双桥收费口整治的高速交警舟山支队民警,多少显得还是比较意外,民警诧异的并不是该车“惊人”的速度,而是这辆车辆为“大客车”。自2013年新交规实行以来,这将是在舟山跨海大桥被现场查处的第一起大客车超速违法。
民警提高警惕,几分钟后,一辆蓝底白色大客车驶入ETC通道,再经核实车牌号码,最终确定眼前的这辆大客车就是刚刚超速的“选手”。民警指挥车辆靠边接受检查。
经查,车辆隶属丽水市汽运有限公司,车辆类型为大型普通客车,由丽水开往舟山沈家门,核载39人,实载14人,驾驶员顾某,持有A1A2D驾照,当民警告知顾某当时时速达到98公里时,顾某懊悔不已:“我没有想到自己车子开得这么快,只记得有辆小车并排开得蛮快,就一起跟着开过来了,一心急……哎!”
高速交警根据新交规,当场对顾某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限速80km/h,实速98km/h)违法行为,做出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为此他还收到了一张满分学习通知书,顾某的A1A2驾照也将被降级为A2A3(A3为10人以上城市公共汽车)驾照。顾某回去后不仅要参加满分学习,并要面临重新找工作,至此顾某后悔不已。
高速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高速公路上,切莫为了赶时间、一时冲动而超速行驶,为保障你及同乘人员的安全,请谨慎驾驶车辆,切勿超速行驶,开车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