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28日讯(首席记者 童俊)10年前,在杭州市西湖区一水沟内发现一具女尸。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是安徽省歙县人张辉、张高平强奸杀人。后张辉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高平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直到今年3月26日上午10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曾经被认定强奸杀人的张氏叔侄无罪,当庭释放。
针对此事,3月28日晚,浙江省公安厅在其实名微博发文向当事人及家属道歉,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张辉、张高平错案中相关执法问题的调查。
全文如下: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这起错案的发生,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个环节,是有责任的,我们深感痛心,对当事人及家属深表歉意。浙江省公安厅已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执法问题的调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查,绝不掩盖、绝不袒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