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4月6日讯(通讯员 肖凌 童琳 胡晓华)俗话说:偷鸡不成蚀把米,兰溪30岁的范某为了偷别人的电动自行车,将自己的电动车停在路边,结果自己被巡逻的民警抓了个人赃并获,其停在路边的车却被别人给偷了,正是应了这句俗话。
3月28日凌晨,兰溪市公安局开发区保卫大队的巡逻民警巡查至辖区三字桥路段,发现路边有一名慢悠悠地骑着电动车的可疑男子,遂将其拦下进行查问。可疑男子正是范某,由于说不出电动车的来源,很快,范某承认该车系盗窃所得。
据范某交代,其在开发区某服装厂打工,27日晚9时许,他骑着自己的电动车下班回家,途径一幢宿舍楼,看见楼下停放着一辆破旧的电动车,就想着偷来卖点钱。他用随身携带的13把电动车钥匙,一个个尝试,终将该车发动。由于没法同时骑走两辆电动车,范某就将自己的电动车停放在附近,骑着偷来的车离开了现场。问题是大半夜的,范某一时也找不到买主,就骑着车瞎逛,没想到被巡逻民警逮了个正着。
据办案民警查实,范某并不是初次作案,而是前科累累的惯犯,并于今年2月27日刚刚出狱。
当范某被带至作案地点指认现场时,他发现自己电动车竟然不见了。范某大喊后悔:“偷了这么多年,想不到自己会被人偷。被偷的电动车比偷到的那辆新多了,这回亏大了。”
当天,范某因涉嫌盗窃被行政拘留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