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海宁4月8日讯(通讯员 珀栗思)4月7日,张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依法被提起公诉。说起这名毒贩的落网,真还有些啼笑皆非。还得从他一个多月前一次吸毒后“强奸”自己的女友说起。
2月3日早上8点多,海昌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海昌街道金利小区有人被强奸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在案发的租房内不仅有当事人一男一女,而且还有吸管、改装过的塑料瓶子等“溜冰”吸毒用的工具。于是,民警当场收缴了这些工具,并将报案人和其男友带回了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办案民警在询问过程中,女子冯某口口声声称前一天晚上,自己不愿意与其男朋友发生关系,是被强奸的。但是当被问及那些租房里面被搜查出来的吸管和塑料瓶是什么用途时,她开始支支吾吾了,最后对民警坦白了自己和男友张某在前一天晚上一起在租房内采用“溜冰”方式吸食毒品,随后两人在毒品作用下,自愿发生关系的事实。民警随即对两人进行了尿检,结果均呈阳性。证实了两人确实吸食了毒品。
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民警对张、冯两人吸食毒品的来源产生了疑虑,张某称自己曾经“溜冰”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民警追问毒品的来源,张某交代说自己是从一个不认识的人那里买来的,买来的时候有2克,除了自己吃掉的,还有一部分给了自己朋友吃了。民警随即顺藤摸瓜,追查出了这个朋友的事情,并证实了张的朋友马某是用200块钱,从张某手中购买了0.4克的冰毒。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贩卖毒品罪,2月3日冯某和张某因吸毒和为他人提供吸毒条件等两项违法行为,被海宁市公安局依法治安拘留20日。他的女友冯某因为年纪未到法定因受处罚年龄而被裁定为治安拘留不执行。2月23日,张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海宁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