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6日讯(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张兴平 王华卫)破产企业如何走出困境?5月6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律师、注册会计师、银行业、企业家等省行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银企合作司法保障与企业破产法实施工作情况,发布2012年浙江法院企业破产审判报告,并就企业破产法实施与中小企业权益保障的相关知识以问答体编制量身定做的使用手册,“手把手”为企业主、互保企业、投资者、债权人等各方主体答疑解惑。
2011年下半年以来,浙江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受诸多因素影响,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下降,偿债能力减弱。民间融资活动引发局部金融风险,部分地区出现中小微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蔓延的趋势,陆续出现企业主“跑路”现象。
同时,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开始向银行系统传导,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连续14个月“双升”。
浙江高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说,2012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143件,同比上升85.7%,破产企业资产总额120亿余元,负债总额243亿余元,涉及企业职工1.1万余人;审结企业破产案件89件,同比上升64.8%。截至2012年底,全省受理过企业破产案件的法院已达71个。今年一季度,全省法院已正式受理或审查受理65件企业破产案件。
据浙江省高院的数据,2012年新收企业破产案件,中小微企业占90%以上。省高院相关人士表示,小微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增加,一方面表明基层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的推进,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朝小微企业传导、扩散的趋向。
另外,受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房地产公司破产案件明显增。2012年我省法院共受理了10家房地产公司破产案件。平阳法院受理平阳泰宇房地产开发公司重整案件,据初步统计,该公司负债约10.8亿元。杭州锦绣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善天凝金叶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进入破产程序。
浙江的中小企业近些年破产案频发,甚至有些企业主产生“跑路”现象,其原因何在?
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秘书长叶梅魁认为,除一些大中型企业因本身配备了法律顾问或设立了法务部门,对破产具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外,对于浙江这样一个以民营经济为主,且中小微企业居多的省份,企业主仅认识到破产意味着倒闭,而对于破产及其程序却并不了解,更多的是将企业破产与个人负债相混淆,从而产生了众多企业主出逃躲债的情况。
今年以来,浙江法院金融纠纷案件继续保持上升趋势,新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7721件,上升38.62%,涉案标的228.77亿元,上升95.3%,金融纠纷收案集中在杭州、宁波、温州、台州四个地区,占收案的63%。
据悉,浙江高院将会同相关行业协会加强破产保护(企业拯救)文化的宣传,适时出台企业破产案件简易审的规范性文件,并以简易审为抓手,推进企业破产案件规范化、常态化和法治化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