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30日讯(通讯员 占海燕 凌文丹) 今天上午,杭州下城区消防大队联合检查小组成员对粥皇餐厅延安路分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装饰,极易引生火灾。随即,检查人员对该单位配电箱实施临时查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临时查封。”
消防检查人员现场向相关责任人宣读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并将封条与《临时查封决定书》进行张贴。
接下来,下城区消防大队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场所的检查力度,全力确保“五查两加强”专项行动期间的消防安全,切实消除各类场所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