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4日讯(记者 施宇翔)昨天凌晨,一辆河北牌照的载有工业黄磷的危化品车,在经过长深(杭宁)高速南京方向距父子岭卡点不到1.5公里处时,发生追尾事故,导致车上部分黄磷泄漏。黄磷是一种有剧毒固体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当地迅速转移了1300多人。杭宁高速载着30多吨黄磷的危化品车起火 1300多人转移
近期,浙江高速公路发生多起危化品车辆事故,事故发生后,这些危化品接连发生泄漏,给附近的人民生活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危化品车辆仿佛一个个移动的“定时炸弹”徘徊在我们周围。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带有“原因复杂、后果严重、难以施救”的“原罪”,确保最大程度安全,成为摆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浙江高速今年已发生15起危化品车辆事故
昨天凌晨,一辆载有工业黄磷的危化品车在长深高速上追尾事故。
由于黄磷是一种固体危化品,遇空气即自燃。当时,这辆危化品车装了130桶共30多吨工业黄磷,被追尾后有五六十桶被撞破,水流干后黄磷暴露在空气中发生自燃,两辆事故车瞬间燃起大火。
黄磷一旦发生泄漏,通过皮肤接触和呼吸道吸入都会导致人体中毒。而距离事发现场最近的是只有两三百米远有一座学校,情况十分危急。
当地临时调集四辆大巴车,将学校内的1300多名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才使危机解除。
其实,近段时间,浙江高速公路已发生多起危化品车辆事故。
5月22日,浙江甬金高速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一辆装载集装箱的半挂车与前面一辆装载甲醛(有毒性)的槽罐车发生追尾,槽罐车罐体尾部的导管破裂,15吨甲醛发生泄漏。
5月18日,杭甬高速杭州往宁波方向上虞小越路段,一辆载有24吨液氨的槽罐车发生侧翻,导致槽罐车车头严重变形,车底管道破裂,罐体内大量液氨发生泄漏。
这两起事故,由于消防部门处理及时,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记者从浙江省高速交警总队了解到,2013年1月1日至记者发稿时,浙江高速公路发生危化品车辆事故共计15起,与去年同期的数据基本持平。
危化品车辆有多危险?去年一起事故转移万余人
硝化甘油、氢气、液化乙烷、液氯、中闪点液体……这些或通俗或费解的名词,是长长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上的一员,这个名单上的成员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或易爆、或易燃、或剧毒,它们的共同点是“危险”。
它们经常被灌装在具备一定安全要求的运输车辆里面,长途跋涉抵达目的地,而长途旅行对这些危险的成员来说不是件容易的事。
这些车辆上面,一般写着“危险”或者“爆”等刺眼字样,让人望而生畏。
长途客车司机方师傅告诉记者,他在路上开车一般都远离这种罐车(危化品运输车辆),“谁知道那里面拉着什么,说不定经不起磕碰,会爆炸。”
危化品运输车辆已然成为移动的“公路杀手”,一旦出现事故,可能会发生剧烈爆炸,伤及沿途客运车辆和周边建筑,造成巨大人员、财产损失;可能会泄漏剧毒、有害化学品,腐蚀路面,污染沿途河流、土壤以及周边环境,甚至造成人员中毒及死亡;还可能由于其他特性引发不可预知的危险。
2012年5月14日,杭州绕城高速西线五常往留下(北向南)方向发生一起危化品运输车侧翻事故。
当时一辆装有约24吨溴化树脂的半挂车超车时,与一辆装有27.6吨氯乙烯的槽罐车发生碰撞,两辆车撞破护栏,全部翻下绕城高速。
其中,氯乙烯槽罐车未发生泄漏,而部分装有溴化树脂的桶出现了破损,少量溴化树脂发生泄漏,污染带长度约5米,但未发生扩散。
由于两种槽罐车内装着的都是有毒气体,专家经过研究,对事故现场1公里范围内1万多人进行了疏散。
利益驱使让部分企业钻“漏洞”监管遇难题
2005年2月,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与运输,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要求,所有危化品运输车辆要求一年一检,参加年审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以继续营运。由于危化品运输车的特殊性,这种车辆的寿命一般为7年左右。”杭州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虽然,相关部门对危化品运输有一套严格的审批制度,但社会上还有很多游离在行业管理部门视线之外“无证经营、非法运输”的个体业主,数量之大“无法统计”。“这些非法经营的个体运输业主,都不具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资质,并通过压低运价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的竞争。”相关负责人无奈地说。
“有一些危险货物在公路运输中存在不按规定运输的情况,一些没有运营资质的危化品运输企业擅自接活,存在随意变更通行证规定的运输车辆、驾驶员、运输时间,配备不具有上岗资质的押运员等。”杭州某危化品物流运输公司相关负责人这样说。
因为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少数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非法从事危化品营运。
对于这些车辆的监管,因为涉及到交管、安监、交通运输等多个部门,涉及危化品生产企业、运输企业、接收企业等多个单位,所以联动中的交叉管理和监管中的措施落实存在一定的难处。
交警部门近几年也加大了对危化品车辆的管理力度,其中包括:运输通行证、驾驶人员资格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等手续不齐全;私自驶离线路,掐断GPS定位系统信号,逃避主管单位监管;超速、超员、超载;危化品车低速占道行驶、违法停车、无证运输、不按通行证线路运输等,严查危化品车违法“恶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