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4日讯(记者 戚珊珊)人在青春岁月时,难免会迷失自我,但有些孩子迷失得过重,因各种原因走上了歧途,违法犯罪,令人扼腕。有人曾将未成年人犯罪与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
如果退回到一个孩子犯罪前的安好状态,在往后各个环节中若有人伸手拉一把,或许就能避免最后犯罪的发生。就像滚下山坡的石块,受到利草的阻碍,最终能在掉进深渊前停下来。我们都希望这些“利草”能生长得再猛烈一些。
今天召开的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上,公布了《进一步深化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中,对五个重点群体提出有针对性的关爱行动,把握不同需求,分类做好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青春扬帆”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行动,建立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跟踪教育管理工作制度,从源头上控制闲散青少年的产生。帮助他们创业,进行职业培训和就业扶持,争取小额贷款,提供法律援助。
“阳光护航”不良行为青少年帮教管理行动,发挥公检法司、专业社会工作者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感化转化工作。重视普通青少年向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转化的边界,重点关注偷拿财物、逃学、抽烟喝酒、夜不归宿等早期典型行为,防止青少年与家庭和学校关系紧张、联系断裂。
“彩虹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关爱帮扶行动,监所部门在统计服刑在教人员入监、入所信息时,增加其未成年子女信息内容。乡镇(街道)司法部门在保护隐私前提下落实电话联系或定期走访,进行生活救助和心理关爱。
“春泥护花”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建立普查登记制度,推广代理家长制,有资源地区举办留守儿童托管中心、服务站点,对留守儿童特别是幼女进行自我保护教育。
“温暖回归”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行动,民政部门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求助保护,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安置。
毋庸置疑,这些分类细致的工作将会成为预防青少年坠落犯罪深渊的“利草”。而舟山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在会上分享了“再次细分”的经验,即在五个重点群体的其中一个里,再进行分类化引导。
比如,面对不同的闲散青少年,就用不同的帮扶办法。针对因缺乏就业技能而失业的闲散青少年,开展“能力提升类”帮扶,进行技能培训,授人以渔;针对因成长受挫而主观意愿消极的闲散青少年,开展“观念转变类”帮扶,强化社会正面力量接触联系机制;针对思想偏差、行为失足的闲散青少年,开展“行为干预类”帮扶,动员他们参与社会公益力量,引导他们摆脱不良行为,主动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