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决定,7月23日在杭州举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预计会期3天半。
这次会议建议议程主要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上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上半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修订草案)》等地方性法规;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