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29日讯(记者 潘杰 通讯员 黄洪琳)我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已完成组建省市两级普查机构,普查员将于10月份开始入户。这是本网记者今天上午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暨全省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消息。
据了解,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包括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其中,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为普查重点。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3年度资料。
初步测算显示,我省此次经济普查将涉及约90万家法人单位、12万家产业活动单位和300多万家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组织结构情况、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等。在国家普查重点基础上,我省增加个体经营户为普查重点,力争摸清行业、地区分布,查全查实浙江“家底”。
与2008年的第二次经济普查相比,此次普查将全面使用新技术手段。一方面使用电子地图,并利用手持数据采集设备(PDA)采集普查数据,这对普查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利用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基础上,省经普办将与测绘部门合作,采用高清影像图等清晰边界、加强引导,保障普查工作。
此外,银行、保险、证券、铁路等垂直管理部门的普查工作将调整为属地一次性进行。
10月份,经过业务培训的普查员入户后,将对全省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逐一核实并指导普查对象建立单位基础信息台账,于明年1月份开始进行正式的普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