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30日讯 九十月份是传统的装修旺季,家具也相应得到了热销,在绿色环保消费理念引导下,实木家具市场更是升温。可买来的家具是否真“实木”?全实木、实木、实木贴面材质如何区分?这些问题一时成为了市民的讨论的焦点。
实木沙发却是面板+贴皮
今年6月底,富阳市民孙先生经过迎宾北路的一家家具店,正巧看到该店搞优惠促销活动。孙先生考虑到自己几年前在这家店买过一套沙发,质量还不错,就走进店里转转。在店员的介绍下,孙先生看中了茶几、沙发,配上躺椅各一张,优惠价一共是13000元。孙先生爽快地签订了《家具订货单》,当场支付定金6500元,并约定年底送货。
7月下旬,孙先生把家中的旧沙发送了人,遂要求商家提前交货。几天后,家具店派人送货上门并安装。安装过程中,孙先生却惊讶地发现沙发木头面板是贴皮的,并非商家之前介绍的胡桃木实木。
店家厂家相互推诿,求助工商部门
发现这一情况后,孙先生连忙联系家具店,可家具店则表示送过来的家具与订单上的品牌型号一致,没有问题。孙先生又打电话到厂家,谁知厂家说,他们这个型号本就不是全实木的家具,要是全实木的核桃木沙发,也不可能那么便宜。孙先生十分不解,既然厂家说这个型号不可能是全实木,怎么当初在店里听到的介绍又说是实木沙发呢?
协商未果,孙先生遂向工商部门求助。在富阳工商12315中心的调解室里,双方就孙先生家中那套沙发的材质各执一词:孙先生一再强调当时商家介绍该套家具是胡桃木全实木,所以他才会决定购买。商家则表示,当时为孙先生介绍时就说明了是胡桃木材质是实木框架,而非全实木。
工商人员要求双方提供证据,但在当时双方签订的《家具订货单》上只写了产品型号,并没有具体标明是全实木还是实木框架。经过工商人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商家表示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他们会赠送一些礼品表示歉意,如果消费者不退货则在优惠价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折扣;孙先生表示沙发既然已经送来了,退货太麻烦,选择了后者的处理方式。
30%以上实木,就叫“实木家具”
类似这样的纠纷,工商部门已处理多起。消费者往往说购买前店家宣传的是实木家具,买回家后发现却是实木框架或者实木贴皮。是消费者听介绍时对商家口头表述的内容有所误解?还是商家偷换实木家具概念,误导消费者?
不同的人对于实木家具有着各自的理解。大多数消费理解为:实木家具是100%用实木一次加工的家具。而商家表示,按照行业内“规矩”,只要实木材料超过30%就可以称为“实木家具”。据悉,市场上不少商家正是打着这些“实木家具”概念的擦边球。
据了解,目前我国现行的实木家具标准采用的是2008版《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该标准从2009年5月开始实行。根据该标准规定,实木家具是以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为基材制作的、表面经涂饰处理的家具;或在此类基材上采用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贴面后,再进行处理的家具。换言之,根本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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