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4日讯(记者 汪洋 通讯员 杨继划)为了节省生产成本,追求高额利润,温州市龙湾区5家企业违规将“废酸”低价承包给他人倾倒到辖区下水管道、水田和河道,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今日上午,龙湾区公安分局向社会通报了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环境污染案,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斩断了一条倾倒废酸致使重大环境污染的利益链条。据悉,这是温州市破获的首例环境污染案。
用拉粪车掩人耳目实施非法倾倒
今年7月22日下午,温州市龙湾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时常有人在半夜将“废酸水”倾倒在蒲州、瑶溪等地的下水道,使得附近河道水体明显发黄,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接报后,温州龙湾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7月23日凌晨2点,专案组再次接到群众举报,称就在不久前,一辆拉粪车将工业废水倒在了状元街和瑶溪街的下水道里。
专案组迅速调取当晚监控,找到了那辆涉案的拉粪车,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和曹某某。
徐某某35岁,是安徽庐江人。另一名嫌疑人曹某某是龙湾河头龙发五金拉丝厂老板。
徐某某和曹某某坦白了犯罪事实,并向警方交代了另外两名中间介绍人,李某某和陈某某,两人都是安徽庐江县人。
7月25日,专案组赴安徽庐江将李某某和陈某某抓获归案。之后,专案组又顺藤摸瓜,对涉嫌倾倒“废酸”的其余4家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肇事拉粪车
两个月内非法倾倒“废酸”近200吨
这5家涉案企业交代,他们知道陈某某、李某某等人并没有处理“废酸”的资质,但是仍然违规将企业内的“废酸”低价承包给二人处理。
5家涉案企业以每车150元至280元人民币的价格承包给李某某和陈某某,之后,二人又以每车处理费100元至140元的价格转交给徐某某等人处理。
徐某某等人是这条利益链上的最后一环。拿到“废酸”后,他们直接用拉粪车将“废酸”拉至蒲州、瑶溪等地的下水道或瓯江口排放,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经初步核实,该5家企业中以每车容量约4吨计算,从五月份开始截止至7月22日,共非法倾倒“废酸”近200吨。
涉案企业交代一天可节省2800元
据嫌疑人交代,工厂现有的环保处置设备不能处理每天生产的废酸,再加上用环保处置装备一吨的成本价为1000元,直接把废酸运出去3吨也只用200元。
“但是若按每天需要处理3吨废酸计算,一天就可以节省2800元。”5家涉案企业交代,为了节省生产成本,追求高额利润,他们才做出违法犯罪行为。
而从事介绍、倾倒“废酸”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陈某某等人以前从事通抽水马桶、运倒粪便等工作,由于受到利益驱使,倾倒“废酸”的量比较大,挣钱来的快,不顾破坏环境代价来获取利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和今年6月8日“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2项规定,陈某某、李某某和徐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其他5名犯罪嫌疑人均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将陆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