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4日讯 (首席记者 童俊) “枫桥经验”源自绍兴公安,来自枫桥基层,50年来历久弥新,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9月4日,作为发源地的绍兴市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会议还表彰了一批爱民模范和治安积极分子。
绍兴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刘国富在会上表示,绍兴公安机关要走人民治安道路,这是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必然选择,也是警务工作战略转型的必由途径。
浙江在线记者了解到,长期以来,绍兴市公安机关始终秉持“枫桥经验”的精神,坚持走“依靠群众、共建平安”的人民治安道路。近年来,绍兴的治安环境不断改善,刑事发案逐年下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高。
特别是去年,绍兴的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7.69%,民警违法违纪人数同比下降80.77%,降幅均为全省第一。在省公安厅委托第三方所做的民意测评中,绍兴市群众安全感为95.60%。
针对当前有些公安局的机关人员靠开开会、发发文、排排名过日子,会议上也明确了,下阶段绍兴市各级公安机关要统筹整合机关的业务骨干和监督力量,建立常态化的检查督导机制,转变作风,经常到基层,善于发现基层没有发现的问题,善于解决基层无法解决的困难。
由于好多机关部门不办案,甚至业务警种也很少办案,导致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能力的下降。对此,绍兴将严格执行业务警种的执法办案制度,综合部门要定期跟班执法,在实践中提升队伍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