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6日讯昨日,瓯海区作风与效能建设办公室向全区通报该区房产管理处景新房管所“顶风”违反作风效能规定处理情况,对该所6名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存在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的,分别予以效能追责。据悉,自瓯海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十个一律”规定出台2个月来,该区已有19名机关干部被效能追责。
9月29日,在全市作风效能建设大会召开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瓯海区纪委、瓯海区作风与效能建设办公室等部门人员,到新桥辖区各基层站所明察暗访,发现景新房管所纪律松散,6名工作人员违反作风效能规定,其中:李某用手机观看PPS影片、玩游戏;周某某未考勤签到,且在办公室睡觉;陈某某顾自摆弄手机,接待办事群众行为不端;徐某某、李某某等两人未严格遵守外出登记制度;所长褚某某违反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请销假,且对单位内部纪律松散负领导责任。
瓯海区纪委、瓯海区作风与效能办按照有关规定,责成瓯海区住建局(区房产管理处)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给予所长褚某某停职检查处理,本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并取消本年度其他评先评优资格;给予李某、周某某书面效能告诫处理,告诫期3个月,本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给予陈某某、徐某某、李某某通报批评处理,本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同时,瓯海区作风与效能办对该所主管单位主要领导警示约谈。
今年以来,瓯海区发生多起机关干部因醉驾被公安机关刑拘事件。8月上旬,该区在专题部署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的同时,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个一律”规定的通知》,其中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律追究相关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涉嫌酒驾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一律停职审查,从严从重处理,重者可开除党政公职。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