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温州中院对被告人林春平作出一审宣判。林春平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林春平在经营温州春平丽泰米业有限公司、温州哈同商贸有限公司期间,为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牟利,分别以自己及他人的名义,设立了温州双频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在2011年、2012年期间,林春平借用该五家公司的名义,用虚开的抵扣税款发票用作进项抵扣税款,对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票单位,而为自己牟取利益。
2012年3月份以来,温州警方开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破案会战”。期间,通过与税务部门协作排查涉税犯罪案件线索,发现并初步掌握了林春平等人有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且数额较大。
就在警方立案侦查后不久,林春平自知事情败露,于5月中旬出逃温州。温州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追捕,并落实本地其它犯罪嫌疑人抓捕工作。6月6日,在获悉林春平隐匿在广东的线索后,温州警方赶赴广东珠海市,于9日晚在出租屋内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春平,男,1970年7月5日出生,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人。2011年以来,林春平等人为牟取巨额的非法利益,聘请开票人员、财务人员,利用伪造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对外承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并收取开票额4%至6%的开票手续费。
因吹嘘成功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而“名声大噪”的林春平,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7月17日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案的5名公司高管、财务、出纳和中介人亦于同日被批捕。
检方介绍,辽宁锦州中富公司的负责人胡某、双频公司广州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中间介绍人叶某,以及林春平公司出纳程某、余某亦因涉嫌参与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亦于同日被检方批捕。
2011年底,正值温州深陷民间债务危机之时,春平集团董事长林春平突然高调宣称,其斥资6000万美元收购了有85年历史、位于特拉华州的美国大西洋银行,并更名为美国“新汇丰”银行重新试营业。
经新华社记者在美国特拉华州和温州两地联合深入调查,林春平高价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一事纯属子虚乌有,他只是以近乎零成本的代价买了家已宣布破产、与财务沾点边的经营性公司。谎言被揭穿后,林春平被迫向公众鞠躬道歉并表示要好好反思,汲取深刻的教训。在政府的压力下,他辞去当了71天的温州市政协委员职务,从神话到笑话,“林春平闹剧”草草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