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6日讯 12月2日,椒江的刘女士打进本报维权热线81812315称,她是椒江一鼎大酒店的一名普通员工,现在该酒店不再对外营业,员工也面临着下岗,但最让员工们感到心寒的是,酒店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却不准备按照规定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我们早上就在调解中心,准备和酒店协商。”刘女士说。
工作得好好的,突然要求写离职单
早在11月初,刘女士就致电本报,咨询离职后的经济补偿问题。刘女士说,之前就传闻酒店要关门了。“那时候也就是员工在传传,酒店从没有说过到底要不要关门,我们也就一直安心工作。”刘女士说,11月底,他们上完班后,却收到了离职单,“太突然了,我们根本没心理准备。”刘女士觉得,酒店如果要和他们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提前通知。
当天早上,记者赶到椒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看到已聚集了上百名一鼎大酒店的员工,他们都对酒店突然要求他们填写离职单的行为感到不满。客房部员工王女士说,酒店在之前曾召开过会议,但从未提及酒店要关门、要和他们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
“之前,他们只是说,酒店要闭店装修了,问我们有什么去向。我说既然是装修,那我就回家过年,明年酒店装修好了,我再回来,结果突然就让我们填离职单了。”王女士说。
员工要求酒店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调解现场,一鼎大酒店的员工们提出了各项诉求,包括社会保险、失业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工会费用支出等。员工徐先生说,酒店没和他们商量,便一次性扣除了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我们现在已经没了工作,再扣除这么多保险,这让我们怎么生活?”
让在场员工们最纠结的还是经济补偿金问题。“酒店如果跟我们解除劳动关系,也应该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吧?”刘女士说,他们曾经与酒店商量过,但酒店并未理会。
至于补偿金怎么算,徐先生说,他们已经咨询过相关部门,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酒店应该按照月工资乘以工作年限的方式进行计算。
一鼎大酒店: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要考虑酒店实际情况
对于员工们提出的要求,一鼎大酒店的负责人陈女士表示,酒店按照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前几天,还给员工结算了工资。
“员工们提出的要求都是合法合理的,但要考虑酒店现在的实际情况,我们也希望酒店能够开下去,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陈女士说,但是对于怎么样进行补偿,她无法做主。
“我只能把你们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我也会尽量给员工争取,公司现在到底还有多少钱、能够给员工多少钱,这个我也不知道。”陈女士说。
多次协商后,酒店按照规定的50%进行经济补偿
在相关调解人员的调解下,员工和一鼎大酒店各自拿出一个方案,根据一定的百分比进行经济补偿。
员工提出了最低按规定的80%补偿,即一鼎大酒店按照员工平均月工资乘以80%再乘以工作年限进行补偿。而陈女士代表一鼎大酒店则提出了两种方案。“第一是员工回来接受培训,每天正常上下班,每月酒店按照最低标准发放工资,酒店重新开业后继续上班;第二是解除劳动合同,酒店按照30%的比例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觉得酒店给出的经济补偿比例过低,而酒店则认为员工制定的比例过高。当天上午,双方一直协商不下。
最后,经过多次协商,员工与酒店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将补偿金比例定在了50%,即每位员工可以获得月工资乘以50%乘以实际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
来源:台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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