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3日讯
核心提示:为让一时失足的未成年人有更多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年以来,越城区检察院依照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部分未成年罪犯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保密,并将部分少年犯列入“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行列。考察期结束后,凡符合考察要求的,将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两项针对少年犯的新举措有着怎样的现实意义?本报“新闻深呼吸”栏目记者进行了调查。
73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被封存
近日,越城区检察院将未成年人阿兴(化名)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有关他的纸制案卷材料和电子档案信息都归入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库”,由专人进行保密管理。
今年初,阿兴出于“哥们义气”,参与了一起打架斗殴,导致他人受伤。案发后,公安机关以阿兴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越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犯罪情节比较轻微,且出事时阿兴还不满18周岁,越城区检察院决定对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阿兴不予起诉,并将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随后,承办检察官通知阿兴居住地的派出所等,要求对其不良记录予以封存和保密。
“污点封存“之后,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同时,检察官还告知阿兴,将对他进行为期一年的跟踪回访,希望他在不起诉决定以后不论是继续学习还是走入社会参加工作,都要主动与检察机关保持联系,规定每月定期汇报其工作、思想、现实表现状况等,以实际行动改过自新。
据统计,今年,越城区检察院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7件154人,其中对73名轻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
“污点封存”怎样进行,有怎样的法律依据
“对今年1月1日以来生效的犯轻罪的未成年人罪犯,均实行犯罪记录封存处理,这是刑事诉讼法修订中非常引人关注的新规。”越城区检察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依照我国2013年1月1日起新实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
这一法律新规的出台,对误入歧途一心悔过的未成年人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
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张芸介绍,“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而言,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还处在形成阶段,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从我们办理的案子看,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斗殴、盗窃、抢夺等轻犯罪项目,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一旦被曝光,便会招来各种社会歧视,不仅影响其日后的学习、就业,还可能重新把他们推入犯罪的深渊。”
而在更早一些时候,国家相关部门就提出,对未成年人犯罪,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为此,今年5月,越城区检察院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实施意见》,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封存的条件、程序及查询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单一由检察机关封存未成年人犯罪档案,还是不能保证信息的绝对保密。”该检察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决定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的同时,检察院还要向公安机关等部门送达《启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告知书》,向相关业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发放《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对于案件卷宗加盖保密章予以封存。
“污点封存”有利于保障少年犯接受教育平等就业
“非因法定事由,任何单位都不得调取和启用,这是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硬性规定。”张芸说,去检察院查询记录的,绝大部分是“公对公”的,比如有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到某个新员工,会来查查该员工有无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档案被封存后,这一犯罪记录也将不会记载在未成年犯户籍档案和人事档案中,从而有效避免对其升学、就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她进一步解释说:“如今,一些被封存犯罪记录的孩子已进入高校就读,应该说是顺利回归了社会。”
“对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要求其提供查询的法律依据并向其出具《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书》。”该人士说,该院还将对适用封存的每份判决书加注编号,以便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污点封存”,并不等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若再次犯罪被起诉,此次犯罪的材料仍会移交给办案单位,“污点”将不再封存。
延伸
21名少年犯与检察官签下特殊“协议书”
“从取保候审到现在的考察帮教,我充分认识到所犯事的严重性……最近看了《正能量》一书,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这是17岁的小吴(化名)写给该院未检科一位检察官的“思想汇报”上一段文字。
记者了解到,除了封存未成年罪犯的污点记录,越城区检察院还设置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规定对未成年人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可附条件不起诉。
“目前,已有21名少年犯与检察官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协议书》。”该检察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批人中,最快的到明年2月就可结束考察期。
在6个月到1年不等的考察期内,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每月要向检察官进行书面思想汇报,具体包括生活、工作等情况;保持每季度一次的电话联系;检察机关安排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到敬老院、学校等公益福利性单位参加公益活动,且不少于两次;还有阅读法律书籍,等等。
“考察期结束后,检察官将对附条件不起诉人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鉴,如果一切符合要求,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检察院有关人士说。
未成年人矫治,需要多方力量的共同参与
“我们已和市心理学会达成意向,在审查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等阶段,通过心理测试、心理访谈和心理干预等方式,为未成年人矫治工作提供专业性意见或进行指导。”越城区检察院有关人士说。按照帮教协议,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负责组建考察帮教小组,并根据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不同情况,吸纳其所在学校、单位相关人员等为考察帮教小组成员,共同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开展考察、教育,实施跟踪帮教。
-深呼吸观点
“污点封存”
彰显司法进步
越城区检察院封存多名未成年人的“污点”以及附条件不起诉,无疑是一项人性化的关爱制度,彰显了司法关怀,更是司法进步的一个标识。
长期以来,在我国诸多的法律中,都要求进行前科强制报告。前科记录对于未成年犯就像是一个标签,无论走到哪个学校、哪个岗位,都会因这一标签而显得与众不同。未成年犯由于心理、生理不成熟,承受能力较弱,公开刑事污点不仅使他人易于识别,更使未成年人本人加深了对于标签的印象,从而按照标签的内容重新审视自己。
未成年犯罪人的矫治、转化需要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足够的悔改余地和继续发展的空间。封存曾被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刑事污点,有利于对他们的教育和感化,使其改过自新、重返社会。
古语云:“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无疑,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善待曾有不善者”,不但能为我国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法制环境,而且也是法治良知和社会包容的具体体现,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应有姿态。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 监管场所开放日探访"少年犯" 孩子们在这里变得守纪律爱学习
- 【今日早报】劳技教师涉嫌强奸已被刑拘 萧山严打针对青少年犯罪
- 劳技教师涉嫌强奸已被刑拘 萧山严打针对青少年犯罪
- 少年犯的“成人礼”
- 教授:网络暴力正逐步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新根源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