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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网络暴力正逐步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新根源

  浙江日报讯 核心提示:

  花花绿绿的网络世界,对青少年来说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与此同时,他们强烈的模仿欲也会在这个虚拟空间得到极大满足,甚至把网络上披露的一些犯罪情节,直接变成现实版,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网络模仿症,该治治了。

  在此之前,他只不过是生意赔本、赌博输光的倒霉蛋。恐怕谁也不曾想到,他会干出打劫金店的惊人之举。

  “我只是偶然在网上看到一段男子持铁锤抢劫金店的视频,结果头脑一热,自己就去抢金店了。”他懊悔不已,但一切都已太晚。

  近日,23岁的苍南人洪晖(化名)因涉嫌抢劫罪,被苍南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荒唐 模仿视频抢劫金店

  今年初,因为做铝合金生意亏损,洪晖欠了别人一大笔债,他担心“过年时被人追到家里讨债”,就希望通过其他渠道赚点外快,首先想到的便是赌博。1月11日下午,他拿着手头上仅有的2000余元钱,去地下赌场博了一把,结果“人出来了,钱没了”。

  洪晖感叹时运不济,决定到当地一家网吧散散心。浏览网页时,他看到一则细节描述很详细的案件视频:一名男子经过事先踩点,确定作案目标,接着戴口罩,藏铁锤,择机进入首饰店,拿出铁锤威吓金店人员,接着以最快速度砸破柜台抢走金银首饰。

  “这样来钱不是更快吗?”洪晖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便匆匆付掉上网费,回家开始策划。他依照视频中抢劫金店男子的装扮,准备好外套、头套、口罩、铁锤等作案工具,并装进一个编织袋里。他无意中瞥见自己买给孩子的玩具枪,联想起曾在网络上看到有人持玩具枪抢劫。“如果带上这把玩具枪,‘胜算’肯定更高!”于是,他把玩具枪也放进了编织袋里。

  当晚8时许,洪晖将作案工具放在摩托车后座,前往苍南县灵溪镇卖金首饰比较集中的城中路。他依葫芦画瓢儿,按照网络视频里抢劫首饰店的经过,先进行踩点。他装作要买首饰,到各家首饰店逛了又逛。经过对比,他最后拿定主意抢劫“城中路XX号”,原因是这家店只有一名销售人员,旁边还有条小巷便于脱身。

  洪晖先躲进巷子里换装备:穿上深色外套,带上头套、手套和口罩,将玩具枪放在衣兜里,将铁锤放在袖子里。一切就绪后他快速冲进金店。

  “别动!要不然开枪啦”,在销售员被吓得不知所措之时,他抡起铁锤,砸破金店柜台的玻璃,抢走4条粗大的男士金项链(经鉴定,价值约10万元),迅速逃离现场。随后的一个多月里,他分3次将抢得金项链卖给平阳县水头镇上的某首饰店。

  当然,洪晖依样画葫芦的作案手法不可能天衣无缝。苍南警方根据技术侦查手段,最终还是锁定了他。

  今年3月中旬,洪晖的亲属在街上看到印有洪晖头像的通缉文书,回去询问他是不是干了坏事。他本来就过得胆战心惊,一下便承认了。在亲属的劝说下,洪晖向苍南警方投案。

  忧虑 沉沦网络迷失自我

  近年来,受不良网络信息影响诱发刑事犯罪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尤其是一些沉迷网络的青少年,由于心理发育不成熟,自控能力相对较弱,极易受到一些极具煽动力的暴力、色情、赌博等视频或游戏的负面影响。在猎奇心理作用下,他们就会去模仿,在不知不觉之中触犯法律,走上犯罪道路。

  福建女孩熊某今年24岁,案发前在永嘉县一家阀门厂上班。原本有着大好年华的她,却由于一段网络视频戛然而止。视频讲述一个人偷配朋友家的钥匙,并趁着朋友外出时行窃。这让她觉得很刺激,跃跃欲试。第二天,熊某偶然借同事张某的钥匙拧螺丝,就在那一瞬间,她突然想到那个视频,于是偷配张某家的钥匙,向公司请假溜进张某家,偷走笔记本电脑、太阳镜、手表、相机等物品,经鉴定价值为8204元。直到被警方抓获,她竟然还只是觉得这种做法好玩,压根没想到自己已经犯罪。

  22岁的山西男子赵某更为夸张。赵某曾在忻州一所武术学校学习,一段劫匪抢劫银行的网络视频,让他萌生抢劫的念头:在体育用品商店购买发令枪和仿真枪进行改装,先后抢劫省城9家酒店和大型洗浴中心,抢劫现金4万余元,全部挥霍一空。当然,他最终难逃法网。

  有关人士指出,互联网的匿名性给网络有害信息提供滋生蔓延的空间。过去,渲染暴力、淫秽的不良内容往往通过书籍、光盘进行传播。如今,网络成为首选的方式。网络的传播速度更快、更便捷、更形象,危害性也更大。同时,匿名状态下的互联网,言论、行为尺度较宽,一些不法分子借助虚拟身份,在网上发布大量不良网络信息,从而使得很多网站充斥违法有害信息,成为诱导犯罪的重灾区之一。

  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中,有70%以上是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其中又有8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由于受互联网色情、暴力等内容影响而诱发强奸、盗窃、抢劫等严重犯罪。

  近3年来,苍南县检察院查办的与网络有关的刑事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普遍呈现低龄化趋势:近20起案件中涉及的33名犯罪嫌疑人,大多为16至25岁的青少年,涉案类型主要是抢劫、强奸、猥亵及赌博。

  应对 道德失范亟待纠正

  对不良网络信息引发青少年刑事犯罪的原因,有关专家分析认为:首先是网络色情泛滥。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特别容易模仿,接受暗示,网络上的色情淫秽的信息很容易引发青少年的性犯罪,因此网络色情已成为青少年犯罪的直接诱因之一。其次是网络暴力升级,容易使青少年产生暴力犯罪心理。充满暴力内容的游戏便是其中之一。此外,网络媒体在一定程度上扮演“方向盘”的角色,引导某些人选择某种特定的犯罪活动。眼下,部分网络媒体为吸引眼球或提高点击率,对犯罪手段或实施细节进行过多过详尽的描写,或对某些以出名或扩大影响为目的的罪犯大肆渲染,不良内容的视频越来越多。

  苍南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指出,网络道德的无责任状态,对青少年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毒化他们的心灵,甚至诱导他们犯罪。对于自我控制力不强、心理又极其脆弱的青少年而言,一旦缺少社会和道德规范的约束,更容易放纵自己的网络言行。不良网络信息引发青少年的一系列网络社会问题,进而凸显青少年的道德失范现象。

  网上的道德失范会影响现实人格的健康发展。有关专家建议,必须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强化网络信息过滤,教育、引导青少年强化法制意识和自身安全防范。同时,建立健全的网络管理组织,制定统一的网络信息技术安全标准,采用最新网络安全技术,主要是信息加密、防火墙、身份识别、访问限制、网上监控、安全审计、入侵检测、案件跟踪、灾难恢复等网络安全技术。

  此外,还要加大对网吧的监管力度,依法规范网吧经营。坚决查处打击经营网络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放任、引诱或恶意唆使青少年浏览有害信息的经营者,给予停业整顿或查封,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专家观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年轻人上网已经成为一种大势所趋,青少年更容易接受新事物,他们对于网络的渴望,比成年人更强烈一些。但青少年在网络中又不像成年人那样,会对陌生人和事物有所警觉和抵触。主要是因为青少年接受新事物、新朋友的速度要比成年人快,但他们又缺乏警戒心理,使得青少年犯罪率有所增加。青少年犯罪的模仿力,正从以往的电视和书籍中,渐渐转移到网络。网络暴力正逐步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新根源,是尤其需要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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