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张裕兴(中)和他的下属再次站到了被告席上。首席记者 肖菁摄
浙江在线02月26日讯 昨天上午9点半,杭州西湖法院,张裕兴案重审。
是的,张裕兴,曾经房产中介的第一块牌子大名鼎鼎的裕兴不动产的老总。
去年8月,杭州西湖区法院一审判决张裕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抽逃出资两项罪名成立,张裕兴被判6年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张裕兴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最近,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昨天,张裕兴又重新站到了被告席上,相比半年前,他脸色红润,声音洪亮,头发也长了,当时是板寸。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900多万元
张裕兴的创业经历颇具传奇色彩。1998年,张裕兴辞去萧山临浦经贸区主任职务,下海开办二手房代理中介,500元起家。
裕兴不动产鼎盛时期,在全国有300多家门店。但是2009年之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但是张裕兴决定赌一把,逆势扩张。
也正是这一场豪赌,把他拖进了债务的泥淖。
他名下的裕兴不动产、天策担保,到处向社会人员吸收存款,最夸张的时候开出了年息18%的回报。
根据一审法院的认定,至案发,裕兴共向37位个人借款,总金额达1900多万元,最多的那个人出借100多万。
2011年,因为天策曾经为一家富阳的包装厂做担保,包装厂破产,天策为此承担600余万元的担保责任。这600多万成了压垮裕兴资金链的最后一根稻草。
2012年8月,公安正式对张裕兴立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一审判决中,认定张裕兴两项罪名成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抽逃出资”,两罪并罚,张裕兴被判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90万元。
之后,张裕兴不服判决,上诉。
日前,杭州市中院作出裁定,认为一审中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到底是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到底是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吸纳进来的钱款到底是用于公司经营还是个人消费,这是昨天庭上公诉人询问的重点。
张裕兴依旧反复强调,对于财务,他管得很少。钱,进的是他个人的银行卡,但是确实大多用于公司经营,其中有一部分用于个人房产的按揭还贷。
二审,张裕兴换了辩护人,为浙江沁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金建中。金建中在庭后接受记者采访说,一审中对于张裕兴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性,他不持异议。但是量刑过重。至于抽逃出资罪,他觉得不应该定性为张裕兴的个人犯罪,应为单位犯罪。
一审中张裕兴案还有另外两位被告,分别是他的下属,当时被判缓刑,昨天她们倒对一审判决没有异议,而且分别已经支付了四五十万元的赔偿款,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最后,公诉人说,由于赃款去向和到底是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部分事实不清,有待侦查。法庭宣布延期审理。
只要他一开口辩解 旁听席就有人大骂“骗子”
庭上,只要张裕兴一开口辩解,旁听席上就会有人大骂“骗子”。和前两次庭审一样,旁听席上坐满了借钱给裕兴的受害者。当庭上公诉人问你还有能力偿还那些债务吗,张裕兴说,现在关了那么久肯定不行,“等我出来,依我的能力和能量,我能够偿还”,底下立即嘘声一片。
但是庭后那些受害者向记者申诉完自己的受骗经历后,就口口声声,“关就不要关了,让他出来东山再起,也许还能还我们钱。”
金建中也说到这个问题,他说他也希望政府能给张裕兴一个机会,张裕兴这样的人,即便已经60岁,但是他充满了创业激情,也有创业经验,他一定不会就此安心于老年生活。
律师甚至还仔细核算过,目前裕兴的总负债大约3800万元,抵扣掉所有财产后,大约还有1300万元左右的欠债。“如果张裕兴能够东山再起,这应该不是一个大数目,裕兴不动产鼎盛时期,员工就有3000人,一个月的工资支出大约就是千把万。”
- 张裕兴案今重审 案件将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择日开庭
- 西湖法院今天重审张裕兴 张裕兴案峰回路转
- 杭州房产中介大佬张裕兴案明日将重新审理
- 原裕兴不动产老总张裕兴 判刑6年罚金90万
- 原裕兴不动产老总张裕兴 判刑6年罚金90万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