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温州中级法院公布了去年判决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的食品五花八门,违法方式也多种多样。
去年以来,温州加大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全年共有153名黑心商贩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比增加了16倍。这些商贩普遍抱着“只要顾客吃了不马上中毒就没事”的心态。
温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于伟表示,今后绝不让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从中获得任何经济利益,该从重的从重,该没收的没收,即使缓刑,也要禁止其从事食品行业。
以下是我们选取的部分案例。
1.工业盐卤肉
案情:杨某在龙湾开卤肉店,加工猪头肉。为降低生产成本,他购买廉价的工业盐,用来生产卤肉并销售。2013年5月,杨某和卖盐给他的严某都被抓获。
危害:工业盐主要成分为亚硝酸钠,是一种慢性致癌物质,人体摄入0.3-0.5克亚硝酸钠即可引起中毒,摄入量过多将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识别:通过卤肉是看不出来的,如果能看到商家用的盐袋,注意工业用盐执行标准为GB/T5462,而食用盐是GB/T5461。
2.吊白块笋干
案情:2004年,江西人黄某和丈夫席某来到乐清,租了一个作坊加工笋干卖。一开始,因为笋干卖相差,生意很不好。
奇怪的是,同村的谢某夫妇也加工笋干,但他们的笋干又白又不容易腐烂,生意超好。
黄某夫妇虚心取经,才知道谢某夫妇在笋干中添加了吊白块。于是,他们买了25斤吊白块,加在笋干中。
2005年12月,在菜场卖笋干的黄某被工商部门撞见,现场查获有毒笋干330斤。经鉴定,被查获的笋干中二氧化硫残留38.4mg/kg,甲醛含量50.7mg/kg。
夫妻俩先后于2012年和2013年投案。
危害:吊白块属工业漂白剂,国家严禁将其作为添加剂在食品中使用。“吊白块”对人体毒害很大,损坏肾脏、肝脏,严重的会导致癌变和畸形。
识别:“吊白块”具有防腐和漂白增色的效果。添加吊白块的笋干颜色发白,富有韧性,口感较好。
3.水煮鱼底料里加罂粟壳
案情:杜某在泰顺县城经营“川香馆”,为招揽生意,从四川老家购买罂粟壳,并加入到其制作的水煮鱼底料中。被查获后,水煮鱼底料中检验出罂粟碱等有毒有害物质。
危害:罂粟壳中含有吗啡、可待因、蒂巴因、那可汀等鸦片所含成分,虽含量比鸦片小,但久服也会上瘾。
4.不用杨梅也能泡出杨梅酒
案情:2012年7月,彭某在温州市瓯海区开设的一无证加工厂,将自来水和酒精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后,加入清甜素、柠檬酸、焦糖色素等添加剂,勾兑制作成杨梅酒。
这些酒被销往瓯海区、鹿城区、龙湾区等地的饭店、副食品店、小超市。去年5月,经有关部门检验,杨梅酒中的甜蜜素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危害:长期饮用用酒精勾兑的白酒可能导致严重食源性疾患。
5.保健食品中含药物“西地那非”
案情:2012年12月至去年1月间,尹某受赵某雇用送货。
去年2月,两人途经温州鹿城区学院路时被查,查出精旺参茸倍力胶囊346盒、御龙鹿鞭宝165盒、金大力胶囊926盒等。经检验,3种保健品均含西地那非成分。西地那非已列入国家药监局公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
危害:西地那非,俗称“伟哥”。西地那非属于药品,不得在保健食品中添加。擅自服用西地那非“西药伟哥”,可能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特别是一些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可能引起休克,甚至猝死。(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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