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5日讯 “下垟郑村安置房事件”调查已逾8个月,苍南龙港纪委早在去年11月底已经对安置房事件有了调查结论:“34套安置房不符合安置条件,责令下垟郑村委会收回。”然而时至今日,房子快造好了,抽签分配在即,34套违规安置房却只收回了2套。
34个“外村人”是如何拿到下垟郑村安置房的?34个人名单背后涉及哪些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士”?记者调查发现,安置房事件提供了更多“幕后”的线索。
吃餐饭拿下一套安置房?
去年8月9日,记者接触采访了34名外村购房者,张燕秋就是其中之一,她丈夫陈斌是苍南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当时记者来到陈斌办公室采访,陈斌表示自己不知情,而后他打电话给老婆张燕秋,称张燕秋在电话中承认购买过下垟郑村一套安置房,还称张燕秋以自己的名义替弟弟买的,没多久就转手了。
陈斌说,他虽与下垟郑村原村支书郑少华关系很好,但坚称对妻子购房一事不知情。他也认为张燕秋作为灵溪镇人,不可能会拿到安置房,这不合规矩。
然而,妻子张燕秋在接受纪委约谈时的说法,却与陈斌的说法有诸多不同。
张燕秋在纪委约谈时说:“我和我老公与金达房开(村安置房原代建方)王总、下垟郑村干部在龙港吃饭,饭桌上有人讲到下垟郑村小区房子买卖的事情,我听到这件事情,王总给我一张名片,我后来是找他联系的。”张燕秋表示,老公在龙港运管所上班,我家又住灵溪,每天往返不方便,所以想在龙港购买一套住房,“正好与金达房开公司王总吃过饭,算是认识,就向他要求购买一套下垟郑村小区套房,我老公是不知道的。”
对于是否找下垟郑村干部或是通过其他人得到该套房?张燕秋回答说:“我只跟金达房开王总联系商量,没有跟下垟郑村干部接触过。”。
2009年10月,张燕秋用自己名字上报订购了一套安置房,并陆续向下垟郑村集体交纳了105000元的“土地补偿费”。
对于是否愿意清退安置房,张燕秋表示:“我不愿意,因为我已经转让给他人了。”
通过村支书向房开要房?
对于是怎么得到安置房?另一个“外村人”李娟娟的回答则相当直接:“当时我就通过下垟郑村支书郑少华。”
“我跟下垟郑村(原村支书)郑少华是亲戚,我就跟郑少华讲,我想从下垟郑小区买套房子自己住,他说,从他这里不好拿到房子,只能去负责开发该小区的金达房开老板王总处拿到购房名额。”李娟娟说,“郑少华说他自己可以帮我介绍认识王某,让我跟王某商量。”
然而李娟娟觉得自己一个女的,不好出面和一个不认识的人商量这事,就让郑少华帮她向王某说这个事。
“我本人没有跟王某碰过面,后来郑少华告诉我王总同意给我一间套房的名额。”李娟娟说,“2009年左右,我通过郑少华向金达房开的老板王某买了一套房子。”
对于安置房清退的问题,李娟娟表示,“如果政府叫我清退该间套房,我愿意退的,跟我同一性质的安置房怎么处理,我的也怎么处理。”
在举报人提供的这份去年9月24日龙港纪委谈话笔录上显示,李娟娟购买的安置房并未转手,但已清退的2套安置房名单中并没有她的名字。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李娟娟,她表示:“本来就想退房的,村里曾给我打过电话,我叫他们把退房的方案拿过来,但是现在还没送来。”
龙港镇纪委:
安置房是村里分出去的
记者发现,外村购房者谈到安置房问题,都不约而同涉及了金达房开老板王总和郑少华。昨天记者又通过电话采访了郑少华。
记者问:“外村人买房是和你说好的,还是和房开公司说好的?”
郑少华答:“他们是和房开公司说好的,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
记者追问:“34户外村人买房的情况村民知道吗?”
郑少华的回答还是很肯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
记者再问:“名单里有人说,他们不认识房开公司,但认识你,是你介绍认识的房开公司。”
郑少华说:“不要管他,名单里的人和房开公司熟悉,都是他们自己过来买的。”
事实上,去年记者采访郑少华的时候,他曾告诉记者,这34个人“都是对本村建设提供过帮助的社会上的人”。而由郑少华主持的一个村民代表大会的会议纪要显示,“经村两委研究决定,提交村民代表讨论,同意对于帮助、支持并给协助办理的有关部门领导,给予安排住宅区小区套间,收取土地补偿费每套贰万元整(×××安排4套;×××××1套;×××3套;××××部门5套;××、××及有关部门5套),还有部门没有兑现”。
对此,郑少华又换了一种说法:“没有这个情况,纪委都查好了,盖棺定论的。”
昨天,龙港纪检部门回应:“纪委已经查明,安置房是村里分配出去的,金达房开公司当时已经破产和安置房分配没有关系,分得的这34套安置房外村人,不符合安置条件不得参与分房。”
外村拿房者:
房子都转手给别人
至今,下垟郑村安置房还有32套未收回,纪委和村委会联系了多次,然而退房进展缓慢。昨天一名外村拿房者告诉记者,当初大家给村里交了105000元的“土地补偿费”,但是后来房子迟迟没有建好,很多人就把房子转手了。“最高的时候一张安置房房卡可以卖到1058000元,现在叫我们退房,房子都转手给别人,我们怎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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