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就《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各界征求意见(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提出多项条例规范住房保障,其中“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和“连续租赁满5年且符合配售条件,可以购买”两条首创性意见,最受关注。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将破除户籍限制纳入保障范围;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居民,则有了新的选择。
杭州住房保障建设得如何?昨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杭州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采访。我们发现,相比《意见稿》,杭州住房保障建设已在部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保障范围】
《意见稿》: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杭州现状:外地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在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大部分地区保障房的申请,对申请人的户籍有明确要求(通常要求本地户籍,且有年限上的要求)。此次《意见稿》的提出,可以说是首次在行政法规层面,将户籍外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对于这点,杭州住房保障建设可以说走在了前列。早在几年前,杭州公租房在申请对象上,就已经突破了对户籍的限制,将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纳入了保障体系中。
根据2013年杭州市本级公租房申请条件,在杭青年职工只要持有杭州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基础上,就具备公租房申请资格,而非一定要求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具体公租房申请条件,详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
【退出机制】
《意见稿》:连续租赁不少于5年可以购买
杭州现状:目前只有经济适用房可售将着手研究
承租人连续租赁保障性住房不少于5年,且符合保障性住房配售条件的,经出租人同意,可以购买承租的保障性住房。该条例被视为住房保障政策重大转变,也是《意见稿》中最有分量的一句话。因为这将解决一大部分无力承担商品房家庭的住房困难,实现住房梦。
对于杭州而言,该条例也是颇具开创性。“在目前杭州的住房保障体系中,只有经济适用房属于可售型保障房。承租型保障房转为可售,杭州还没有这样的举措,但会着手研究。”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杭州经济适用房已可上市交易。根据2013年出台的《关于规范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符合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下同)之日起满5年,并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可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处置该住房。杭州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原则,与《意见稿》中提出可售型保障房的转让、回购等政策基本一致。
【违规处罚】
《意见稿》:隐瞒虚报伪造信息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房
杭州现状:租赁期间表现纳入征信系统违反相关规定取消资格
《意见稿》加大了对弄虚作假和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处罚力度,明确申请人隐瞒、虚报、伪造信息的,记入个人征信记录,退回已承租、承购的保障性住房和已领取的补贴,处以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城镇住房保障。
根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承租人租赁期间表现纳入征信系统。如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或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自取消其公租房租赁资格之日起2年内,不再具有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
如果采取隐瞒、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租公租房、擅自将公租房转租出借给其他人员居住等行为的,5年内不再具有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
延伸阅读
杭州今年计划推出
2600套公租房
今年实现“公转廉”及廉租房房源互换
2014年,杭州计划新增廉租房租赁补贴家庭490户;公开销售经济适用房20万平方米;推出市本级公租房房源2600套。
目前,杭州6个市本级公租房正在有序施工中。其中,田园公租房已于去年6月开始交付,城西蒋村、城北花园岗、市中心三里亭和城东牛田公租房将于今年陆续交付,合计可供房源达5000余套。
据介绍,2014年杭州市本级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下半年启动。
今年实现“公转廉”
及廉租房房源互换
2013年3月,杭州在廉租房与公租房房源统一筹集渠道的基础上,创新推出了廉租房转公租房保障政策。廉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因人口、收入、财产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但符合市本级公租房准入条件,不用腾退原有承租的廉租房,就可原地承租进入公租房保障体系。
“廉转公”政策让市民受益不少,那么承租公租房的家庭,如果因家庭情况变更能否申请转租廉租房呢?2014年,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将根据市民匹配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探索,通过出台公租房原地转为廉租房保障的政策,使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另外,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还将对房源调换这一服务的范围进行拓展,在公租房房源互换基础上,廉租房也可以实现房源互换。同时,积极探索研究经济适用房的房源互换,进一步优化房源配置。(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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