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小微企业所得税减负 12万户企业将受益
2014年04月17日 06:45:40
浙江在线04月17日讯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优惠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据国税部门测算,我省约有12万户企业将在这次减负中受益。
据统计,2013年我省税务登记在国税部门的小型微利企业有21万户,其中10.5万户企业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减免税款5.75亿元。本次优惠政策调整后,全省在国税系统缴纳所得税的企业中预计新增近2万户企业受惠,预计新增减免税款近1.5亿元,户均新增优惠7500元。
每日关注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国家工商总局:小微企业已成国民经济支柱
- 桐乡诚信担保倾力扶持中小微企业转型发展
- 海宁多家涉汞小微企业涉嫌非法倾倒危险废物
- 高校毕业就职宁波中小微企业 本科及以上补助6000元
- 建行全力支持“个转企” 小微企业贷款更容易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