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21日讯 4月19日,苍南县灵溪镇城管在灵溪大门路与康乐路路口整治占道经营时,与过路群众黄某发生冲突,致黄某受伤。随后,围观群众与5名城管工作人员发生殴打,导致2名城管失血性休克(本报昨日曾报道)。
昨天,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真相,记者带着广大群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采访。
五名受伤城管确系临时工
执法时未与占道经营商户发生冲突
灵溪镇镇长吴招鹏接受记者采访时称,5名被围困殴打受伤的城管,确实是临时工作人员,主要协助执法人员搬离占道物品。
吴招鹏说,事发地大门路与康乐路交叉路口因为临近大门菜市场,来往的车辆、人员较多,而该路段的占道经营情况比较严重,周边群众反应强烈。当天,城管的执法行动只是一次针对占道经营的常规整治工作,参与人员包括城管执法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
“执法人员未与占道经营的商户发生冲突,而是和路过的市民黄某发生冲突。”吴招鹏解释说,在当天的执法过程中,黄某刚好路过此地,看到城管执法,便用手机进行拍照。执法人员要求其停止拍照,但是黄某并不理会,仍然继续拍照。双方冲突中,黄某受伤,继而引发附近群众围观。
吴招鹏说,黄某受伤后,执法人员随即报警,伤者黄某得以及时被送到医院救治。但现场围观的群众却越来越多,导致了5名城管临时工作人员被围困殴打。
公安部门表示要一视同仁
打人城管和滋事者都要处理
苍南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学超说,4月19日9时许,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灵溪镇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与一过路群众发生冲突导致过路群众嘴唇出血。当天午后,有人在网络上发布“城管打人致死”的谣言,致使围观群众聚集,秩序混乱,5名城管临时工作人员被围困殴打。鉴于现场情况,下午16时许,在乡镇干部的配合下,公安部门组织人员进场劝离群众,现场秩序基本得到控制,受伤的5名城管临时工作人员被送医院,及时得到救治。
陈学超告诉记者,公安机关将秉着公开、公正、一视同仁的原则,对城管在处置占道经营过程中,导致黄某受伤的行为,要严肃依法依规处理。对之后起哄闹事、对城管执法人员肆意殴打和故意损坏执法车辆的滋事人员,公安部门也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据悉,事情发生后,公安机关已于第一时间对涉案人员进行及时调查抓捕,目前已抓捕十余名现场挑事的涉案人员。据目前调查情况显示,涉案人员多为县城及周边的社会闲散人员。针对其他在逃涉案人员,县公安局正在全力调查取证,部分涉案人员身份已经确定。
陈学超表示,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将及时发布公告,敦促涉案人员及时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投案自首的,公安部门将组织警力进行抓捕,依法从严处理。
其中一名受伤城管
仍处于休克状态
受伤的5名城管临时工作人员,分别被送往苍南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进行救治。其中,县人民医院共收治了4名伤员,其中一名创伤性失血性休克伤员目前已清醒,另一名伤员还处于休克状态,正在全力抢救中。
“我也很纳闷,为什么突然就遭到一顿暴打。”受伤城管临时工作人员赵二远说,他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经过治疗,目前仍不能自行下床。
另外,与城管发生冲突的黄某,也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经医生诊断,黄某身体无大碍,情绪稳定。当天下午,应家属要求,黄某已转往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附近群众:
动不动就拳脚相向,太恶劣
事情过去一天,事发地已恢复平静,路上车来人往、秩序井然。对于4月19日发生的事,过往群众也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一位姓林的先生认为,城管与路过的黄某发生冲突,实在太不应该了,“太冲动了,人家手机拍照,你只要觉得执法合理,让他拍就是了。城管执法过程中肯定有不当之处,不敢让人家拍照,最后才演变为冲突。”
陈先生则表达了对网络谣言的担忧。他说,“谣言发布到网上后,人们都搞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张先生说,双方都应该相互退让,共同创造和谐社会。有的事情要好好说,不能动不动就拳脚相向,这样对社会和谐会造成恶劣影响。
黄先生则呼吁城管文明执法。他说,城管在执法当中要注意文明执法,不能使用暴力,只要文明执法,说服群众,群众自然会听的。
王女士则希望以暴制暴的现象不要再发生。她说,老百姓只希望平安过日子,“昨天那一幕,太触目惊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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