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4日讯 2年前,宁波一家股份公司打算上市。筹备阶段,一封署名为“资深离职老员工”的举报帖,却在各大知名网站流传。帖子引发的轩然大波,给公司上市造成了阻碍,IPO(首次公开募股)一直引而未发。
事后,举报人要求该公司给“离职老员工”50万元一次性补偿款和13万元“维权抗争费”。
21日,他因敲诈勒索罪被江北法院判刑6年。
举报人姓王,39岁,新疆人,在乌鲁木齐从事外贸工作。
几年前,他通过QQ老乡群,认识了远在宁波的杨某。
35岁的杨某在宁波某股份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杨某常常跟王某抱怨“工作压力大,待遇低”,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不足时有“吐槽”。
2012年4月,该公司在证监会网站预披露招股说明书。王某让杨某把该公司的一些内幕告诉他,声称要向政府的有关部门举报,给离职员工及杨某出口恶气。
杨某原本对公司就有诸多不满,就把公司的一些事情,特别是筹备上市过程中她认为违规或不规范的事项和盘托出。
拿到了“内幕”,王某又从网上搜集了该公司的一些“负面消息”,随后整理出了一份关于该公司IPO内幕的举报材料。
2012年5月13日,王某以“资深离职老员工”的名义给该公司的官方邮箱发了一份邮件,要求公司必须给“离职老员工”50万元的补偿,否则就向相关部门举报,让其不能正常上市。
此后,王某又陆陆续续发了多份邮件,均要求公司进行补偿。见该公司没有任何动静,同月王某在新浪微博、百度贴吧、中网资讯等网站,将所谓的“举报材料”公开,给公司施压。
此外,他还以虚假身份,给证监会相关人士寄送书面举报材料,并与为该公司提供保荐的相关券商取得联系,要求对方严格把关,认真审查,甚至终止对其保荐工作。
该公司原以为王某的举报“无中生有”,并不在意,但是广泛流传的举报材料形成轩然大波,为他们IPO之路平添了诸多阻碍。中国证监会也多次发函给公司,要求该公司对有关举报问题进行核实回复。
公司急了,只好多次联系王某,希望能够“和解”。最后,王某提出,要求该公司支付“离职员工”一次性补偿款50万元,另增13个月维权抗争花费13万元。
去年夏,王某和杨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相继被警方刑拘。
今年4月21日,经江北检察院起诉,王某和杨某均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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