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一旦被盗刷,钱是不是就拿不回来了呢?
温州任先生的一张银行卡在广西被人通过ATM机取现16笔,共计3.8万元。不过,任先生最终没有任何损失。
近日,鹿城法院一审判决,被盗刷的钱,包括手续费全由银行来赔。
卡在身上钱飞了
2012年9月21日,58岁的任先生在某银行温州分行处办理了一张银行借记卡。任先生从没告诉别人银行卡密码,也没有进行过网络消费。
盗刷发生在今年1月1日晚上,当时任先生的手机不断响起取款短信提醒,交易地点为南宁市区。
“那天我在温州大剧院看演出,从来没有去过南宁,银行卡一直贴身保管。”任先生气不打一处来,他立即报警,并拨打银行电话口头挂失。
2月24日,任先生将发卡银行告上了鹿城法院,要求银行赔偿所有损失。
有两种情况用户要承担责任
法官表示,用户办理银行卡后,双方就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出了问题要看过错在谁。
就本案来说,经查明案发时任先生确实没有离开温州,银行卡也没有离开任先生。银行无法举证任先生的过错。而银行本身没有尽到保障借记卡款项安全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但有些时候银行是不用赔的。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列举了两种银行免责的情形:
一是银行卡遗失或被盗后,没有及时报警和向银行挂失。
二是用户没有保护好密码,不小心把密码告诉了别人,或者输入密码时被人偷看到了。
近年来,银行卡遭复制事件屡有发生。银行卡信息泄露的原因很多,比如POS机、ATM机上被安装了复制设备以及取款单、网购信息泄露。
陈一来表示,银行卡遭复制通常银行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如果用户没有保管好取款单,随意丢弃,或者因网购信息泄露而被复制,也要承担次要责任。
另外,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一旦被盗刷,除了报警、挂失,受害人要及时查看盗刷者的银行取款监控,并保留本人和银行卡均未离开本地或者未出现异常情况的证据。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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