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6日讯 向某、彭某、肖某均是湖南新化人。三人原本一起在湖州某工地上打工,去年8月下旬工程停工,三人就没了工作。向某提出用假金龟去骗钱,彭某和肖某同意了。
去年8月29日早上,肖某骑着摩托车带着向某、彭某出发,在湖城周边的农村转悠,寻找可以下手的目标。中午时分,三人来到一个山村里,看见有户人家只有一个老大爷。向某和彭某就走过去谎称是电力局的,要在这边造铁塔。老大爷一听是电力局的工作人员,很热情,还泡茶给他们喝。期间,向某、彭某提出要到山上去勘测一下土质,让老大爷帮忙带路。
之后,老大爷拿了一把锄头,领着两人到了屋子后面的山上。彭某则把事先准备好的门铃拿出来,骗老大爷说是探测仪,可以探出地下有没有东西,并把“探测仪”交到老大爷手里让他到边上去检测。
在老大爷检测时,彭某便偷偷按下了门铃的遥控器,老大爷手上的“探测仪”就发出“滴滴滴”的声音,两人谎称“探测仪”显示这边地下可能有东西。于是老大爷就用锄头在那里挖了二三十公分深。
彭某便乘着老大爷不注意时,偷偷将事先准备好的用假“藏书”包着的假金龟藏到了老头刚才挖的坑里了。藏好之后彭某先让老头休息下,他在那边挖,老头在边上看着。挖了几下,彭某就把那个假金龟挖出来了,老头把那个包着的假金龟捡起来,剥开外面的藏书看到一只“金龟”。
两人便和老大爷商量把“金龟”卖掉三个人分,并假装打电话联系好买家,声称可以卖几百万,买家会先打钱过来,再把金龟给他,但是买家要求先办一张银行卡,卡内要有20万的保证金。在两人的要求下,老大爷同意也出点钱。
之后,老大爷骑着摩托车在前面带路,肖某骑车带着向某、彭某跟着去取钱。不一会,老大爷将取好的5万元钱交给了彭某。之后,彭某、向某二人谎称要去和买家碰头,乘机离开。回到家后,老头把这事情告诉了儿子,方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立刻报警,三人被抓获。
经查,向某于2011年3月结伙他人还在常山县用“金龟”骗得钱财8万余元。
近日,经吴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向某、彭某、肖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一年六个月、一年二个月,并分别处罚金十万元、五万元、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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