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7日讯 2011年至2013年,温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骗取承兑汇票案件29件、民间买卖承兑汇票刑事案件15件,涉案金额均在千万元以上,其中半数以上案件涉及金额超过亿元,最高达40余亿元。其中,永嘉施晓洁案集资诈骗的5亿多元中有1.6亿多元是以经营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为名骗取的。
票据贴现具有手续复杂、周期较长、经常需要把票据的金额进行拆分等问题,于是一批票据中介应运而生,它们游走于金融机构和企业,通过获取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利差获利。对于温州民间票据中介的问题,温州市检察院结合办案以专题白皮书的形式,出具“金融检察白皮书”来支招。
分析
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在施晓洁案中占比很大
永嘉80后女青年施晓洁与丈夫刘晓颂诈骗非法集资,致5亿余元财产不能归还。3月18日,经温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温州市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施晓洁和刘晓颂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有期徒刑十二年。施晓洁目前已经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现状
民间票据中介游离于监管之外
银行承兑汇票在民营中小企业发达地区得到广泛应用。温州票据中介的运行主要依托熟人半公开化经营,因缺少有效控制、管理和规范,给犯罪分子带来便利。
有关检察官分析说,银行承兑汇票客观上具有融资功能,更加符合中小企业对短期资金的需求。由于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实际上是以定期存款形式存在银行,银行为完成存款任务,也鼓励企业使用承兑汇票。
在票据市场,中介发挥着特殊作用。但对于民间票据中介,其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组织架构的合理性、风险控制等都缺乏明确的规定。“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民间票据中介一直生存于灰色地带,游离于法律之外,很容易滋生犯罪。”检察官表示,以施晓洁案为例,施晓洁以经营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为幌子,向他人收取银行承兑汇票达1.6亿余元,并不是如一般中介赚取差价,反而是“高买低卖”,实际是为了大肆进行非法集资,解决资金周转问题。虽然由此必然产生资金缺口,但在当时只能“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下,她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此时的施晓洁已不再是标准意义上的票据中介,而是非法集资人。
支招
把民间买卖承兑汇票纳入政府监管
“民间买卖承兑汇票作为一种民间融资的渠道,应该将其纳入政府监管体制之内,并加以合理规范和引导。”为保障地方金融秩序,温州市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课题组,开展温州民间买卖承兑汇票问题调查。通过深入走访银监会、地方金融管理局等部门,分析了近年来温州涉承兑汇票交易的案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撰写了《温州民间买卖承兑汇票问题调查分析》一文。
课题组结合温州民间融资实际,从规范民间买卖承兑汇票行为出发,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一要对使用诈骗手段骗取银行承兑汇票或利用买卖承兑汇票之名向社会不特定的人非法收购承兑汇票而涉嫌刑事犯罪的,予以严厉打击。
二要严格出票程序,防止不合规的承兑汇票随意进入民间票据交易市场。
三要构建票据交易服务体系,将民间买卖承兑汇票行为纳入到正规的监管体系中,强化该环节的监督。
四要推动民间金融走出灰色地带,促使民间买卖承兑汇票行为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据悉,《温州民间买卖承兑汇票问题调查分析》是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推出的服务金改创新举措——《金融检察白皮书》中的一期。2013年底,《金融检察白皮书》被温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党政创新项目二等奖。
名词解释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企业委托开户银行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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