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瑜琼,男,41岁,大学学历,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兼侦查一处处长。他恒心思进,匠心反腐,办理案件上百无一错案、撤案;清廉从检,秉公执法,始终践行正人必先正己。作为嘉兴检察一体化侦查的核心成员,带领办案组成功查处了“3.23”系列职务犯罪案件等一批大要案。先后获得浙江省“优秀检察官”、全省“优秀侦查员”等荣誉,2010年荣记个人二等功。2014年4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一、恒心思进,追求思想高境界
丁瑜琼同志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水平的一个“法宝”。他主动关注时事政治。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大等重要会议精神,不断加深对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腐倡廉建设等理论论述精神的领会,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增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自觉性,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来谋划自侦办案工作,提高反贪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他善于总结办案经验,不断探索办案的新方法新途径。办案实践中他探索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在高检院获奖的重点理论研究课题《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中,担纲探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办案的新方法新途径,还先后撰写了《略论刑事再审程序中新证据的标准和证明力》等一批侦查理论文章,多次在知名刊物发表并获奖,部分在全省检察机关侦查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二、匠心反腐,追求办案高质量
丁瑜琼同志是嘉兴检察系统出名的“百事通”,他的办案“三十六计”,先后被多家媒体广为传播。刚加入反贪队伍不久,就承办了一起曾担任过分管刑事审判的法院副院长的贪污受贿案件,他从挑战法律知识开始,击溃其心理防线,直到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此,他在反贪污贿赂工作上不断出奇制胜,成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要案。继2009年他成功突破了嘉兴港区、平湖市区域内的“3•23”系列职务犯罪窝案串案38件46人,其中包括平湖市原政协主席郭某某和平湖市原水利局局长全某某共同受贿1600余万元特大要案后,2011年、2013年他又主办了全市教育、电力等系统职务犯罪窝案串案,涉案人数50余人。他在反腐第一线,恪尽职守,忘我工作,加班时间难以估算,经常在吃饭、睡觉时都在思考着办案路线图。他不但追求办案的高效率,更追求办案的高质量,十多年来,他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无错案,无撤案,案件质量连续多年在全省居前列,取得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爱心为民,追求执法高标准
丁瑜琼同志在平时执法实践中,处处心系群众,体现执法为民强烈的宗旨观念。在案件初查阶段,从不轻易打搅涉案单位和个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即便是警车的停放,他首先考虑的是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影响;对待在押犯罪嫌疑人注重人性关怀,从不恶言相向,尊重其人格尊严,犯罪嫌疑人病了,他主动送医送药;犯罪嫌疑人家中有了困难,他及时登门排忧解难;佳节来临,也不忘为犯罪嫌疑人送上一份关心。他曾在办理一起在押犯罪嫌疑人涉嫌受贿案时,其女儿正在就业联系过程中,他得知后,主动与相关单位协调,直至上班,这名涉嫌受贿的犯罪嫌疑人得知后,感激不已,随后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去年在办理一起贪污贿赂窝案时,准备在对一名拒不如实作证的行贿人采取强制措施,他得知其儿子即将参加高考,他经请示后决定对其暂缓采取强制措施,高考结束后,该行贿人感谢办案人员的人性关怀,便主动找办案人员交待了行贿事实。
四、诚心从检,追求清廉高气节
丁瑜琼同志说自己的座右铭有二条:一是讲原则,秉公执法;二是有骨气,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从检以来,他认真贯彻执行中政委、高检院关于廉洁从检的相关规定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坚决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做讲责任、敢担当、重落实的表率,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保证全处干警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过硬。他严格要求自己,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曾有一名贪官落网后,其家属主动登门与丁瑜琼攀亲,并送上一沓钞票。丁瑜琼见状,断然拒绝:你就是送座金山,我也不能收,拿法律作交易,自寻死路!面对丁瑜琼的凛然正气,送礼人悻悻而去。在“糖衣炮弹”面前,做到“拒腐蚀,永不沾”,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决不逾越法律与道德的“红线”;在威胁恐吓面前,做到“不恐惧、不退缩”,凛然正气,丁瑜琼同志以实际行动彰显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彰显检察官的人格与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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