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8日讯 柯桥区市民葛女士近日发现正读高一的儿子经常攥着个什么东西在玩,显得神秘兮兮,追问之下,才得知儿子玩的是一部手机。让葛女士更加意外的是,这部手机竟然是儿子拿着平常节省的零花钱私自到商场购买的。
据葛女士讲,儿子今年17岁,刚上高一。由于家里一直以来对他管理比较严格,每周零花钱连生活费在一起只给150元。可没想到儿子竟然将平时节省下来的钱用来买手机。
“上次开家长会的时候,班主任老师再三叮嘱学生不能使用手机,否则会耽误学业。”“我儿子才17岁,买部2000元钱的手机对小孩子来说也算是大额消费,卖场怎么能不问缘由就将手机卖给一个孩子呢?”葛女士认为,儿子年龄尚小,刚读高一,正处在学习的关键时期,沉湎于玩手机会影响学习,于是到手机卖场要求退货,但遭到商家拒绝。经营者表示,现在的孩子发育早,看上去比较成熟,销售时无法辨认消费者是否属于未成年人,总不可能让他先出示身份证再卖手机给他吧。况且手机已经使用过,会影响二次销售,因此不予退货,只同意帮其转让。
葛女士暂且答应了商家的提议,可没想到一连两个星期过去了,商家还是没有将手机转让掉,无奈之下,葛女士只得拨打12315寻求帮助。最终,经区消保委柯桥分会工作人员调解,纠纷得以妥善处理。
据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类似的消费投诉屡见不鲜。尤其是节假日期间,是未成年人擅自花钱消费引发投诉的多发期。为此,柯桥区工商局、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未成年人家长,在当今复杂的消费环境下,一定要正确引导孩子的消费观念,要管好孩子的钱袋子,千万不能让孩子轻易拿到大额钱款,否则钱花掉是小事,孩子误入歧途就是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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