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2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俞雯祺 通讯员 吴文俊)小李是个90后,也是个“月光族”,前不久他因为抢夺他人手机被下沙警方刑拘。
之所以被刑拘,是因为受害人报案时反映被抢手机为一部9成新三星note3手机,价值约在2800元左右,已经达到抢夺案刑事立案价值标准。
然而,事情在小李被抓后的第六天出现了转机,手机经鉴定为只值800元的高仿机。
一时贪念 他抢走了标价2800的“三星手机”
小李是杭州石桥一家汽修厂的技工,平时月收入在3000元左右,但是年轻人追求时尚,开销也大,基本上也属于“月光一族”。
5月12日,小李在赶集网上看到有人在卖一部9成新三星note3手机,标价为2800元,交易地点在下沙。跟卖家小杨联系上后,两人约定在下沙新雁公寓西门进行交易。
当晚8点半,小李带着工资卡、开着一辆白色的摩托车,如约到了新雁公寓西门,也见到了卖家小杨,将车停在离小杨2米处,小李下了车。
一系列检查后,小李说他的摩托车有点漏油,正好拿手机照一下,看看油漏得怎么样,小杨默许。
接着,拿着手机走到摩托车前,照了一下,然后又和小杨说:“我把车调个头,带你去取钱。”
说完,小李将手机放进了摩托车后备箱,同时跨上了车、发动、加油门……消失在夜幕中。
“意外惊喜” 刑拘后转治拘15天
15日晚,小杨报警。根据小杨提供的线索,隔天下午,民警在石桥某汽修厂找到了正在为汽车漆面打石膏的李某,同时还在其身边发现了被抢的手机。
被抓之后的小李十分沮丧,他告诉民警,他本来是想买这部手机的,当时身上也带了银行卡,但卡里面就剩2800元左右,买了这部手机,下半个月的生活费就没有着落了。在去交易的路上,他一直在纠结,到了新雁公寓门口,才下定决心。手机照下摩托车是个借口,将手机放到后备箱,加速离开才是他的计划。
本来,案子到这已经结束了,但是办案民警对着那部三星note3手机却皱起来眉头,看着老感觉怪怪的,但是系统正常、序列号也有,外观仿佛也没有问题。
民警问受害者小杨,能否提供手机购买的发票,小杨回答说手机是今年2月份绍兴的一个表哥送给他的,当时小杨表哥告诉他,手机价值4200元。
没能提供购买发票,民警向杭州市江干区价格认定中心发出了手机价格认定申请。
5月21日晚8点30分左右,鉴定结果出来了,手机为高仿机,价格认定结果为800元。
下沙警方当即向李某宣布解除刑拘,转为治安拘留15天,扣除刑拘的5天,小李还要被治安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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