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18日,武义县白洋街道后陈村成立全国首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出台《村务管理制度》和《村务监督制度》,开始走上以监督促进制度完善、以监督实现民主公开、以监督保障基层民主建设、以监督推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典型样板之路。
2010年3月6日,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浙江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这是一个很好的经验,值得广泛推广”。2011年2月1日,习近平同志再次批示:“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村干部用钱用权行为,是密切农村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举措,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有益探索,浙江在这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可供借鉴”。贺国强、李源潮、回良玉、汪洋、赵洪祝等中央领导同志和夏宝龙、李强等省委领导也对村务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多次就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进行调研,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这项制度创新,着力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的发挥。2010年,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被写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以“后陈经验”为发端,10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和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提供了农村自我发现矛盾、内部化解矛盾的纠错机制,提升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促进农村和谐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后陈经验”创新农村民主监督
本世纪初,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和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武义县城郊及工业园区周边村的集体经济也迅速壮大,一些村因土地征用而得到的补偿款多达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与此同时,因集体资金资产管理使用不透明、不公正而引起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增多。一方面,反映村干部的信访件明显增多。2003年,武义县纪委共受理来信来访300多件(次),其中反映村干部问题的占65%。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呈多发趋势。另一方面,村干部腐败案件屡屡发生。尽管严厉查处,但仍有村干部屡查屡犯、“前腐后继”,不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仅2003年,武义县白洋街道49个村中就有5个村的主要干部因经济问题被查处。村民逐步增强的民主意识和权利保障诉求与村干部滥用权力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
后陈村就是这样的“典型”:村民上访不断,干群关系紧张,连续两任村主要干部受到查处。为解决农村村务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2004年2月,武义县委成立工作组,由纪委组织协调,抽调相关部门力量,选择后陈村开展创建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同年6月18日,后陈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了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决议,并选举产生全国首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同时,出台了两项制度,一是《村务管理制度》,对集体资产、农民建房、干部报酬、财务收支等村民关注的热点事项作了明确,是规范村务管理行为的实体性制度;二是《村务监督制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性质地位、职责权利、监督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是约束村干部权力的程序性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强化了村民对村务的监督权,为推进村务民主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在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2005年武义在全县546个村推行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后陈村和武义县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引起了省委的高度关注,得到了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的充分肯定。2005年6月17日,习近平同志到后陈村实地考察指导,指出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农村基层民主的有益探索,是积极的,有意义的,符合基层民主管理的大方向”。
推进全覆盖规范求实效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支持、推动推广和基层群众的热情拥护、努力实践下,我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经历了探索、推进、规范、深化等几个阶段,是认识不断深化、制度不断完善、成效不断体现的过程。
2005年5月,我市在武义召开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会议,提出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近、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市稳步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规模较大、集体经济较好、财务往来较多的村先推行,条件成熟、基础好、群众愿望强烈的村可加快步子。2006年至2007年,我市两次召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深化和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2008年,我市抓住村两委换届契机,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作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以完善和整合,全市行政村基本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2009年7月,婺城区汤溪镇四联村成功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至此,我市4813个行政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
组织机构全部建成后,在省纪委指导下,我市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如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上来,提出了“工作制度化、权责明晰化、监督民主化、查纠常态化、保障标准化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优秀、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优良”的“五化两优”目标。2010年9月出台《金华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2011年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的意见》,2012年至2013年开展“五好五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评创工作。通过狠抓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待遇保障、强化权利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不断健全规范和深化完善。
在全覆盖的推进过程中,我市各地注重因地制宜,增加“自选项目”。如婺城区竹马乡在“后陈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6项制度,加大乡镇党委、纪委对监委会的工作指导;金东区岭下镇纪委设置廉情直报站和廉情直报箱,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无缝对接;义乌市后宅街道前傅村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人数进行扩编,以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民主监督促进廉洁履职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实现了村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了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解决了村委会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问题,形成了党支部决策、村委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权力架构体系,成为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中民主监督的“主力军”。
浦江县郑家坞镇溪东村共有805人,村内主要姓氏洪、石、何等都有各自堂楼,但多已年久失修。村务监督委员会呼应村民提议,提出兴建总堂楼的建议,并全程参与监督,制定监督方案,强化采购管理,严格质量监督,整个工程涉及近60万元集体资金,全部进行严格审核并予以公开,得到村民一致肯定。
村务监督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由单项监督向全面监督转变、由同体监督向异体监督转变、由个体监督向组织监督转变,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成为村干部廉洁履职的“防火墙”。
2011年9月,东阳市城东街道斯村对村便民服务中心工程进行招标,结果公示时,村民向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招投标程序违法,因为村里无权对投资额超50万元的工程自行招标。对此,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进行沟通,召集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说明情况,并重新招标,另一家建设公司中标,并为村里节约了10多万元建设资金。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实施10年来,我市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明显下降。200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15件,2013年为68件,下降了40.9%,年均下降6.3%(其中经济类案件从53件下降到29件,下降幅度达45.3%)。
干群“连心桥”发展“助推器”
“在农村做事,最怕的就是一腔热情得不到村民的理解与支持。”这是许多农村基层干部的共同烦恼。但有了村监委后,这样的烦恼少了许多,因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既把村民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村干部,又把村级事务的决策及时传达给村民,减少了因沟通不及时、解释不透彻、相互不信任等引发的干群关系紧张问题,成了村两委与村民之间的“连心桥”。
2011年,婺城区沙畈乡石宫村决定新建两层老年活动中心,但部分村民认为两层楼房不够美观,应该建三层。为此,村务监督委员会多次与村民沟通,并建议村两委召开全体党员及村民代表会议,从村集体经济现状和活动中心实用性角度,向村民做好沟通说服工作,最终获得村民的理解和支持。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规范了村两委对重大村务的决策与管理,减少了决策失误和决策腐败,创造了风清气正、安定有序的良好环境,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成为加速农村发展的“助推器”。2013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4788元,与2005年的5516元相比,年均增长13.1%。与此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数量呈整体下降趋势,2005年为2867件,2013年为2113件,下降了26.3%。
加强自身建设拓展民主监督
公权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为推进基层民主自治不断完善,我市以“后陈经验”为蓝本,还开启了居务监督、校务监督等基层民主监督新模式的有益探索。
“以前居务财务也公开,但居民不感兴趣,主要原因是省略了最重要的事前、事中的公开,把居务公开等同于结果公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我们把监督贯穿于社区工作的始终,这笔钱为什么要花、怎么花、花了多少,都做监督并记录,每个月都进行审核并公示。”在婺城区城西街道中山路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说,居务监督的力量还从监委会延伸到每一幢居民楼,积极探索将居务监督志愿者引入监委会,形成了网格化的居务监督模式。截至目前,我市已实现城镇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
校务监督是我市又一新探索。2013年6月21日,通过校长室提名,教职工代表大会差额选举通过,金华九中第一届校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共由5人组成。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陈惠琴说,以学校操场篮球场围栏建设为例,参照《金华九中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校务监督委员会从立项、造价、质量等方面,对此进行全程监督。
经过10年探索,如今又站在新的起点。市委书记徐加爱说,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诞生与完善,无不体现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与坚持党的领导的结合,我市将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强监督者自身建设,继续巩固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重点抓制度落实、抓深化完善、抓领域拓展,让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始终保持强大的生命力,在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