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大原副主任受贿被诉
2014年06月19日 09:22:11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摘要】
6月17日,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引发受贿案,在南湖区法院提起公诉。陈引发因涉嫌受贿罪,于今年2月被依法刑事拘留,3月12日被依法逮捕。
陈引发资料图
6月17日,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引发受贿案,在南湖区法院提起公诉。
陈引发因涉嫌受贿罪,于今年2月被依法刑事拘留,3月12日被依法逮捕。
经查明,2000年至2013年间,陈引发在担任平湖市林埭镇党委书记、农业经济局局长、独山港镇党委书记、独山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在企业经营、申请农业补贴、扩建征地、协调税务处罚、码头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1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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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引发,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浙江平湖人,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公社团干部出身的陈引发经历十分丰富,先后在黄姑镇、城北乡、市农业经济局、市林业局、全塘镇等多个乡镇和部门担任领导职务。
2011年起,先后任独山港镇党委书记、独山港区开发建设党工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嘉兴市滨海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湖联络处主任、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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