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检察院制作的反腐宣传漫画
浙江在线杭州6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刘波)去年,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滥用职权、受贿、贪污一案备受关注,据悉,张新的落马和群众对他的举报密不可分。
“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93件380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53人,科局级干部89人……”,在24日召开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该院新闻发言人向记者亮出了杭州市检察机关2013年以来的反腐“成绩单”。
发布会上,杭州市检察院首次系统公布杭州千岛湖“阳光水岸”系列案件,8名淳安县领导干部涉案,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杭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长张新滥用职权、受贿、贪污一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去年11月20日,杭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新滥用职权、受贿、贪污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新自1997年12月起,在先后担任杭州市建设委员会相关领导、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为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和非法收受请托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24亿余元。
杭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表示,张新一案的“东窗事发”和群众对他的举报密不可分。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之中。
发布会上,杭州市检察院还首次系统公布杭州千岛湖“阳光水岸”系列案件,该案的成案,与人民群众的举报也有着直接的关联。
涉案的淳安县8名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东方巨龙投资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进的请托,为该公司开发的千岛湖上坑坞北岛项目建筑容积率提高、项目推进违规提供帮助等,并收受财物。
记者了解到,涉案的8名淳安县领导干部中,有原淳安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章贻庆受贿113万元,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原淳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汪建华受贿158万余元,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原淳安县建设局长余路成受贿443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土地出让金4732万余元,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该案的案发,引发了淳安县政界的一场“地震”,而东方巨龙投资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进涉嫌行贿案,已由淳安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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