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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感动人物系列报道①
陈财龙:捐献脏器救助三位患者 生命的力量在延续
2014年06月26日 17:33:55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吴振宇
【摘要】 2012年2月20日,老陈来到当地红十字会填写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正式成为当时鄞州区为数不多的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他告诉工作人员,他希望过世后把器官捐献出来,以此帮助别人。

  浙江在线宁波6月2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振宇)一名普普通通的宁波市民,在经历了一场车祸的痛苦磨难后,因为对生命的感悟加入器官捐献志愿者的行列。在他突发疾病不幸辞世后,他的家人毅然帮助他完成遗愿,为三位受助患者点燃了希望。他,就是来自鄞州区邱隘镇渔金村的陈财龙。

  劫后感悟 他的决定终获理解

  陈财龙是一名有着2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曾经当过村里的民兵连长、村主任。

  2003年,陈财龙不幸在一场车祸中负伤,腿脚也从此落下了不便。伤后住院治疗期间,老陈目睹伤病与生死为身边人们带来的痛苦,对生命的意义有了新的感悟,由此渐渐萌生了在身故后捐献脏器救助别人的想法。

  后来,老陈通过媒体的公益宣传了解到了红十字会器官的捐献登记。2012年2月20日,老陈来到当地红十字会填写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正式成为当时鄞州区为数不多的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他告诉工作人员,他希望过世后把器官捐献出来,以此帮助别人。

  在儿子陈良栋的眼中,父亲是一个为人实在而不苟言笑的人。陈良栋告诉记者,父亲生前常说,一个人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庸。谈起陈财龙的当初的这个决定,陈良栋至今依然感怀良多。

  “器官捐献是一种社会正能量的传递,社会的进步需要我们各行各业的人有所付出。”陈良栋说,在父亲刚刚决定登记器官捐献的时候,也受到了身边不少亲友的反对,但在父亲的执意坚持下最终得到了大家的理解。

  生命尽头 他的遗愿得以完成

  2013年7月的一个晚上,老陈在散步途中突发脑溢血倒在了地上,家人随即把他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经过多方救治,时年56岁的老陈却最终没能醒来。

  面对突如其来的不幸,陈良栋与母亲商量后,主动向医院提出,依照陈财龙生前的愿望捐献器官。他们希望以这样的方式,完成老陈最后的遗愿。经省、市器官捐献评估专家组确认,陈财龙生命不可逆转,器官功能达到捐献要求,符合捐献条件。

  7月3日的零时17分,陈财龙的生命走到了最后一刻。他的肝脏及双肾在捐献后最终成功救治了三名患者,他也成为了首位鄞州籍人体器官捐献者,也是浙江省首例生前登记并在辞世后实现器官捐献的志愿者。

  爱心接力 他的精神仍在延续

  在老陈离去之后,市、区红十字会为他的家人送去了慰问金,也全部婉言谢绝。陈良栋说:“父亲遗愿是自愿无偿捐献,这钱我们不能收,应该把钱给更需要的困难群体。”此后,老陈家人利用这笔慰问金成立教育事业救助金,资助了宁波市17名优秀贫困学生。

  一位接受老陈肾源的尿毒症家属对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说:“老陈救了我们全家,给了我们重生的希望,改变了我们全家生活,我真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们全家感激,感谢二字实在是太轻太单薄了,我也想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来报答老陈给我们家的厚重恩德。”

  鄞州区红十字会副会长陈明庭告诉记者,陈财龙的事迹在宁波当地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在他大爱精神的感召下,大批普通市民加入到器官捐献志愿者的行列,仅仅在鄞州区器官捐献志愿者就达到了174人,并实现了9例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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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首席编辑 郭涛

标签: 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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