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昨天,记者从绍兴市教育局获悉,7月7日~10日,2014年市直及越城区中小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绿卡”可以办理了,具体的申请对象、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地点和时间请大家看清楚。
“入学绿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记者了解到,可以申办“入学绿卡”的对象是:本人和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不在越城区(含绍兴高新区、袍江开发区,下同),随父母流入越城区生活,户籍地无监护条件,符合越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法定年龄或未完成义务教育的适龄随迁子女。
申办“入学绿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基本条件:父母依法持有越城区《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以上或《浙江省居住证》;父母或其中一方在越城区合法稳定居住一年以上;父母或其中一方在越城区有合法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或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经营一年以上)。
申请材料有8种,还需要证件复印件
据了解,申办“入学绿卡”需要具体提供不少材料,具体有8种,这些材料是:1.随迁子女及父母户口本(必须含有正确的身份证号码);2.父母持有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家庭居住证明(房产证,如租赁的由社区或村出具证明);3.父母或其中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4.父母或其中一方在越城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凭据或工商营业执照;5.父母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6.随迁子女近期体检证明。项目:血常规(化验单)、心脏(心电图)、肝(肝功能化验单)、肺(X光胸透片),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结论;7.若申请就读小学,须提供入学对象的预防接种卡;8.若申请就读非小学一年级,需要提交随迁子女原就读学校的最近一个学期成绩单;若申请就读初一年级,需要提交原就读学校的义务教育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等)。上述所列的证件须有复印件。
办理地点在望花小学,各镇街办理时间不同
教育部门表示,若不具备、不符合“入学绿卡”申办条件的,不予安排入学。父母应及时安排子女先回户籍地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由户籍地政府学校安排入学。可待明年条件具备后再申办,教育部门将做好办理转学手续的指导。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入学绿卡”需要提供父母双方在越城区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同时,需要至少提交父母其中一方在越城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且基本养老保险必须缴满一年。如果父母系个体创业者,没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则需要在“办理入学绿卡”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须依法经营满一年。
记者还了解到,市、区教育部门集中统一在望花小学专设便民窗口受理“入学绿卡”申办。为避免扎堆、确保有序,安排四个工作日受理:7月7日~10日。每个工作日受理指定区域暂住对象的申请,具体为:7月7日:府山街道、塔山街道;7月8日:城南街道;7月9日:蕺山街道、北海街道;7月10日:稽山街道、迪荡街道、灵芝镇(仅限初中入学对象)、东浦镇南片九村(仅限初中入学对象)。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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