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4日讯 5分钟内免费停车,超过5分钟收取5元。温州市区温州大道某商务楼地下车库管理员王某在车库门口“圈”地收停车费,并且自行制定了停车收费标准。若是驾驶员在他圈定的车位上停车不付钱,他就采取极端的方式拦住车辆。
昨天,王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因为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处以5天行政拘留。
车库管理员“圈地”收取停车费
40多岁的王某来自安徽,是市区温州大道某商务楼地下车库管理员,月工资1500多元。据介绍,他平时的主要职责是看管停车库里的车辆,收取外来车辆的停车费。
10多天前,王某注意到自己管理的车库外有几平方米空地,可以停放三辆汽车。平时偶尔有人在这里停车,但从未有人收费,于是他便打起了空地的主意——“圈”地收取停车费赚点外快。打定主意后,他就自己制定了收费标准,停车5分钟免收停车费,超过5分钟的收取5元停车费。
驾驶员拒付停车费被阻拦
本月2日,市区某公司驾驶员余先生开车送同事去该商务楼办事。到达商务楼时,看到地下车库入口旁边有空位,就把车停在了该空位上。
“停车后,我就坐在车内等同事。”余先生说,刚把车停下,王某就出现了。
王某告诉余先生,他停的地方要收费。余先生表示,同事上楼办点事,马上就走。王某告诉他,5分钟内离开,不收费;超过5分钟,就要收取5元钱。说完,就守在车旁,等候收费。
10分钟左右,余先生的同事返回。这时,王某要求余先生付5块钱停车费。余先生表示,付停车费可以,但要求有发票。而王某称,没有发票,只有收据。
“听到他没有发票,我怀疑他是乱收停车费。之前,媒体也多次报道过。”余先生当即表示,若没有发票,就拒绝付费,并准备启动车辆离去。没想到,王某竟站在余先生的车前,阻止余先生驱车离去。
涉嫌寻衅滋事被拘留5天
看到车辆被拦,余先生告诫王某,若不让开就要报警。面对余先生的告诫,王某却称,警察来了也要付费。无奈,余先生只好报警。几分钟后,南浦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把双方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过询问,王某对非法收费的行为供认不讳。
该商务楼物业主任告诉民警,之前也曾听说王某在车库门口收取停车费的事,也曾告诫过他不能收,没想到他还是收了。
负责调查此事的民警说,王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规定: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警方对王某依法处以5天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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