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义乌7月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叶海 刘永拓)7月5日,杭州西湖边的公交车纵火案发生之后,警方将目光锁定在一个背着双肩包的男子身上。他没有通讯工具,也没有身份证件,他那些被烧得破烂不堪的随身物品里,只有一个来自山东的手机号码。
当浙江在线记者连夜赶往山东的时候,附有双肩包男子监控截屏照的协查通报已铺天盖地,而7月7日下午,金华义乌一家公司的员工向杭州警方提供线索,这个人是他的前同事。
事发50多个小时之后,7月7日晚上10点,警方最终确认杭州7路车纵火案嫌疑人为包来旭。
包来旭,男,1980年3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甘肃省漳县石川乡人,事发当天,他从曾经打工的义乌来到杭州,制造了7路公交车燃烧事件。目前,包来旭伤情危重,仍在医院救治。向警方提供线索的工友们说,包来旭没什么特别,但是身体有病,是气管方面的。
警方随后通报:7月5日早上,包来旭从义乌窜至杭州,当天16时09分从7路公交车灵隐站上车,17时03分7路公交车行至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包来旭点燃随身携带的类似“香蕉水”的可燃液体,致车厢内迅速起火燃烧,造成29名乘客受伤,他也被烧成重伤。
包来旭纵火的原因是什么?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纵火前他做了些什么?今天上午,浙江在线记者专程赶赴义乌,探寻包来旭在义乌的生活轨迹。
7月5日上午5点38分,包来旭斜背着双肩包,在义乌劳务市场旁一家名叫富宏的小旅馆退了房,拿回了10元押金,就离开了。
当天下午,嫌疑人乘坐的杭州7路公交车发生了爆燃。
"人看起来还挺面善的",旅馆老板娘回忆说,她对来客都会打量下,如果看上去怪怪的她肯定会多留个心眼,这位顾客之前来住过几次,也没什么异样。
隔壁就是义乌的劳务市场,不时有背着行李挎包的务工人员来旅店开房休息。叶姓老板娘表示,虽然房价不高,住一个晚上只用30块,但每个来住的人她都会仔细登记下来。
浙江在线记者注意到,这家旅馆在2012年曾被当地评为治安管理的规范单位。为了防止治安隐患,旅店在小客房内就放了必要的一张床、一台电视机和一个电风扇,连摆放电视机的桌子都不装抽屉,"就怕他们在里面塞了什么不好的东西"。
距离富宏旅馆几十米远,就是嫌疑人曾经短租过的一个公寓楼,位于香山路418号,公寓楼底下是一家小卖部,往来的租客进出都会经过这里。
小卖部的老板姓张,他想起这位租客是"挺安静,人蛮好的,见了人会打招呼,还会笑笑"。
去年12月底前,嫌疑人曾在这里短租过三个月,住在二楼沿街的房间207室,租金600元一个月。相比其他租客,租房不挑房间,张老板对他印象不错,是正常上下班的人,只不多独来独往,不见有朋友来。"租住在这里的时候,他去过几趟杭州,好像是去看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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