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4日讯 (钱江晚报 通讯员 申屠敬军 记者 何贤君) 前几天,尹先生开着爱车行驶在东阳城区的道路上,突然闻到一股浓烈的皮臭味,赶忙下车检查。这一看,吓一跳。车头前面飘出一股浓烟,一会儿工夫就烧起来了,尹先生赶忙跑到远处打119报警。
消防立马赶过来灭了火,可车里一大堆货物却全部烧没了。
厂方:
车子改装过是自燃主因
尹先生的这辆长安车是2012年11月花3万8千元钱买的,才开了1万2000多公里,怎么无缘无故就自燃了呢?
尹先生找到卖车的东阳某汽车销售公司,与公司老板交涉。
“可老板说发生这种事情和他们没关系,要找长安汽车的4S店。”尹先生又转而求助4S店。
了解来意之后,长安4S店联系生产厂家给尹先生的车子做了体检,结果是:车子有改装过。
“门锁总控和空调都做过改装,可能是因为门锁总控的一根电线装在了驾驶室的座位下面,经过摩擦后才起的火。”4S店工作人员告诉尹先生,不过在车子没有出具正规的鉴定报告之前,自燃的原因还很难说。
按照家用汽车三包规定:汽车产品说明书上明示不得改装,消费者自行改装的,生产厂家与经销商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
鉴于车子还在三包有效期内,考虑到尹先生的实际情况,4S店答应尽量向生产厂家报批,给尹先生更换一辆新车。
销售公司:
是车主自己改装的,与我们无关
没过多久,新车批下来了,厂方答应补贴2万元,尹先生自己支付1万多元的合理使用费用。不过,自燃损失的货物4S店不予承担。
对4S店的处理结果,尹先生无话可说,可汽车销售公司的态度,他很不满意。
“买之前,车子的空调就已经改装好了,他并不知情。原来这辆车子值不了3万8,是因为空调才涨到这个价格的。”尹先生说,门锁总控也是在销售公司的建议下去指定的汽车装潢店改装的。
尹先生觉得,销售公司的责任最大,应该赔偿相应的损失。
随后,记者致电这家销售公司,工作人员否定了尹先生的说法。“空调和门锁总控都是他自己去汽车装潢公司改装的,与我们无关,我们也从来没有建议他改装。”
工作人员说,是尹先生自己不满厂方的赔偿,才揪住他们不放。“厂方都已经给答应给他换新车了,他还有什么不满意?”
东阳消保分局:
销售公司应该承担责任
建议车主走司法程序
事情陷入了僵局,无奈之下,尹先生给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举报中心打了投诉电话。
东阳消保分局的工作人员认为,这起自燃事件,4S店尽到了应尽的责任,不过汽车销售公司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过消保分局工作人员的调查,认为空调的改装行为对消费者来说是不知情的。虽然最后没有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不能直接证明自燃与空调改装有关,但也不能排除没有关系。
“据消费者说,买车时,是销售公司提议加装总控门锁的。虽然经过尹先生同意,但是作为经营者应该知道,自行改装是不能享受三包的,销售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消保工作人员说,不过销售公司始终否认参与改装。
最后,工作人员建议尹先生走司法程序,起诉该汽车销售公司。
同时,东阳市消保分局也提醒广大车主,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将不能享受三包。
发生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或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也不能享受三包。
“作为有车一族,应该了解一些汽车三包规定的基本知识,千万不能马虎。”东阳消保分局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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