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余文斌 张泽杭)今年6月份,来自杭州的张先生在湖州德清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以77300元价格拍得一辆浙A牌照的小客车,却被告知不能上牌过户,原因是杭州市车管所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称《规定》)第52条规定:“外地法院拍卖车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如今,张先生已把拍卖所得价款支付给债权人,无法退款加之车辆无法过户上牌,这部车俨然成了一堆“废铁”,这样的遭遇让他欲哭无泪。而德清法院认为,《规定》应对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市民应一视同仁,过户应不限于是哪家法院拍卖的。
记者在淘宝网的司法拍卖平台上看到,这辆7座小客车起拍价为60300元,经过了18次叫价,最终以77300元的价格被拍下。
拍下这辆车的张先生本来满心欢喜,但他去杭州市车管所准备过户上牌时,却被拒绝了。
杭州市车管所给出的理由是,按照今年5月1日实行的《规定》,“除杭州市法院处理的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竞买人,持杭州市范围内法院的裁定书可以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手续,外地法院拍卖车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按照杭州车管所的理解,浙A牌照的涉诉车辆,只能是杭州法院司法拍卖才能过户上牌,外地法院拍下的,即使也是浙A牌照,是不能在杭州过户上牌的。
同时,浙江各市普遍规定外地转入本市的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同时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如果是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汽车,在外地法院拍下时,还可以在当地法院过户上牌,但如果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汽车,即使拍下,也无法在当地上牌。
张先生拍下的这辆7座马自达轿车,正好是不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汽车,也就是说,除了不能在杭州过户上牌,这辆车在湖州和杭州都不能过户上牌,俨然成了一堆“废铁”。
张先生不甘心,多次要求德清法院退款,但德清法院称已将拍卖所得价款支付给债权人,无法予以退款。
不过,德清法院认为,《规定》目的是为了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小客车合理、有序增长,所适用的对象是杭州市全体市民,对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市民应一视同仁,过户应不限于是哪家法院拍卖的。
浙江在线记者了解到,目前德清法院查封的浙A牌照车辆有6辆,均须通过司法拍卖处置,现因不能过户只能暂绶处置,法院案件执行受到严重影响,而且随着杭州汽车限购政策的进一步深入,杭州周边地区法院及全省其他法院在司法拍卖浙A牌照过程中也会遭遇相同问题。
据悉,德清法院已经向浙江省高院汇报了这一情况,省高院正在和杭州市相关部门协调,希望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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