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5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苗丽娜)苍去年强台风“菲特”,温州苍南一家三口在龙港人民路上触电身亡。
家属认为,触电地点旁的沿街商住户,空调外机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他们对三人的死亡负有责任。而当地供电公司当时已将多条线路采取停电措施,而人民路上这条却没有停电,因此也对三人的死亡负有责任。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商住户和供电公司赔偿各项费用2637829.5元。
昨天,苍南法院龙港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去年10月7日,温州苍南县遭受强台风“菲特”侵袭。
当日下午3时许,夏某、余某带着感冒的儿子小夏(3岁)到苍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就诊。返回途中,一家三口步行至龙港人民路147-149号房屋门前时,夏某触电,余某伸手去拉,余某和小夏也触电。三人不幸遇难。
经鉴定,夏某死因是电击,余某和小夏死因是遭电击后落水溺亡。
去年10月12日,龙港镇政府委托专家对人民路147号、149号房屋外的三台空调外机进行检测,结论为:空调外机未发现漏电部位,但空调没有漏电保护装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今年5月20日,余某母亲王某起诉,说人民路147-151号屋前空调室外机存在安全隐患,供电公司在台风天没采取安全措施,因此这几间房屋房东和租客李某、林某、缪某、杨某、郑某、陈某、吴某、黄某,以及供电公司对三人的死亡负有责任。
但这几位被告,都认为自己无责。
但原告提出,空调外机没有漏电保护装置,且安装未距离地面2.5米以上,因此房东和租客都有责任。供电公司当时对龙港其他线路采取停电措施,唯独对这条线路没有断电,因此也有责任。
此外,警方调查结论显示,149号的空调漏电可能性非常高。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征询原被告意见,双方均同意调解,因此合议庭另行组织调解。
台风天用电安全小常识
首先注意家庭安全用电。家里进水以后,不要轻易去碰电表器里的空气开关、闸刀、漏电保护器等装置,尤其不要接触这类金属表面。最好将家中电器的插头拔掉。如漏电保护装置跳闸或保险丝烧断,不要急于恢复,要先确定电路无异常。
其次,尽量待在家里,如必须外出,要注意远离供电设备。若发现户外有电线断线落地、电杆倾斜或倒地、树枝倒压线路,或发现线路、变压器有放电现象,发现供电设施被水浸泡等情况,请勿靠近,并及时拨打95598电力服务热线。
最后,一旦发现有人触电,应第一时间切断电源,或用干燥的木棒或竹棒等物使伤员尽快脱离电源。未脱离电源前,不可直接接触触电者。触电人员脱离电源后,应以最快的速度联系医院施救。在医务人员未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就地采取“心肺复苏法”等触电急救措施。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